许晓明(剑手)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黑新雯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
让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介入离婚问题,不是什么新创意,而是老章法了。在2003年10月1日以前,原《婚姻登记条例》就一直规定,离婚时需要提交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在旧的婚姻法框架下,离婚问题成了社会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夫妻俩说话不算数,还要父母、单位和居委会等等的批准,仿佛一个婚姻中挤进了一大堆闲杂人等,主角成了配角,配角绑架了主角。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婚姻法,大大简化了离婚手续,让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退出了婚姻的历史舞台,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新婚姻法,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感受,把夫妻间的事情交给夫妻俩去处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是法制的进步,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如今,黑新雯代表以片面降低离婚率为目的,重提居委会等单位介入婚姻,无异于倡导法制和文明开历史的倒车。
婚姻是夫妻俩的私生活,不是单位指派的工作,不是社会公益事业,跟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凭什么来凑热闹?一段婚姻犹如一双鞋,幸福不幸福,只有“穿鞋”的夫妻俩最清楚,单位领导、居委会大妈能比本人更清楚吗?
黑新雯代表的建议,通过增加离婚难度来降低离婚率,让想离婚的人离不了婚,实质是一种对婚姻的捆绑。然而,捆绑可以留得住婚姻的形式,捆绑却留不住婚姻中应有的幸福。
离婚率的升高,固然是家庭的不幸,特别是子女们的不幸,也增加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然而,被强行捆绑的婚姻更坏,对夫妻双方是一种无休止的折磨,而父母的相互折磨,也同样给孩子造成精神伤害,甚至是更长期的精神摧残。
在夫妻俩的事情上,于第三者无关。居委会等公家人介入夫妻俩之间,无异于另一种多事的“第三者”,只会隔靴搔痒的喋喋不休,只会让不幸的夫妻俩陷入更长久的不幸。就凭单位领导和居委会大妈几句不咸不淡的唠叨,能够让夫妻俩冰释前嫌、重浴爱河?历史的教训早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了:绝不可能!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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