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邓红阳 河南省灵宝市在持之以恒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创新载体,全面推进“法治灵宝”创建活动,使全市法制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法治环境更加优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各项事业已初显成效,为全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针对农村基层纠纷多,矿山生产秩序亟待治理整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从2006年起,灵宝市就率先启动了“法治灵宝”创建活动,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律六进”与“法治灵宝”创建活动相结合,以“创建"法治灵宝",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居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开展各级法治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灵宝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灵宝”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大胆更新工作理念,同时明确了创建活动的奋斗目标,即“四个领先”:投入领先、队伍建设领先、群众参与率领先、公众安全感领先。“五个提高”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公正司法水平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为“法治灵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提供了依据,逐步实现了全市各行政区域、行业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法治化。
全市始终坚持“创建法治灵宝,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建立完善“法治灵宝”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把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党建工作目标,每年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同考核。对全市受到国家、省、市命名、表彰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一律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使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法治灵宝”创建活动推动了社会进步,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机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灵宝市先后被授予“中国金城”、全国卫生文化体育先进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对外开放重点县市、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市、全省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先进市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为三门峡市平安建设先进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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