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4大案二审,陈水扁夫妇刑度减轻,法官认定的公务费不法所得也远较一审低。台检方特侦组为准备上诉,决定请先前参与过陈水扁案的公诉检察官一同开会。
陈水扁家4大案二审判决,不仅陈水扁、吴淑珍从无期徒刑改为20年,二审更因对公务费因公支出的标准放宽,认定不法所得为1490余万元(新台币 下同),远低于过去侦查、一审认定的1亿多元。
由于二审见解与过去差异极大,加上台湾“高院”在判决书中记明用于“机密外交”的公务费金额,与附表相差130多万元,内容明显矛盾。特侦组在研究后,已倾向上诉。目前特侦组检察官均为上任不到2个月的新手,特侦组已决定“找帮手”,尽快并详细研究判决有无违背法令与理由矛盾之处。
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表示,特侦组已于15日下午收到判决书,他要求每名检察官将陈水扁家4大案逐案阅毕,以全盘掌握整体案情,并于下周邀集台湾“高检署”过去参与陈水扁案的公诉检察官共同开会讨论。
至于台北地方法院8日判决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无罪一案,黄世铭指出,特侦组尚未收到判决书,将待收到后,将由检察官郭永发专责研究。
另外,陈水扁家在瑞士的海外密账,特侦组至目前为止,已收到的款项与有价证券约4亿3481万元,剩余款项能否赶在台湾“高院”裁定是否延押陈水扁前汇齐,备受关注。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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