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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老婆有“外遇” 欲买窃听卡调查反遭骗

来源:扬州晚报
2010年06月18日10:50

  怀疑老婆有“外遇”,他汇款购买一种“窃听卡”,以便监听老婆。近日,市民周先生因为轻信手机“窃听卡”被骗800元。警方表示,目前此类案件在扬州及我省已发生多起。

  丈夫想买窃听卡

  周先生(化名)最近怀疑老婆有外遇,为了抓住老婆有外遇证据,周先生便寻找各种方法窃听老婆的手机。在网上,周先生无意间找到某网页,称可以“提供GPS智能卡,它能跟踪信号接听通话和短信等,是商务和婚外情取证的好帮手。”

  周先生立即按照网页上所留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对方称可以按照周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复制出一张SIM卡。对方介绍,这个卡又叫GPS智能卡,有了这张卡就可以监听您想监听的所有电话和短信,可以查看2个月内的短信内容。经讨价还价后,这名男子同意以800元的价格出售此卡。周先生随后将自己以及老婆的手机号码、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发给对方。

  半天后,对方打电话给周先生称手机卡已复制好了,让周先生按照他们给的账号汇款,然后他们让扬州的工作人员将手机卡送给周先生。

  对方威胁“揭老底”

  一听要汇款,周先生就比较警惕,不同意先汇款后拿货,于是对方问清了周先生的所在地址之后挂掉了电话。过了一会儿,对方打来电话称在附近某银行见面。当天,周先生便按照约定时间到了该银行。到了银行后,周先生并没有找到所谓的工作人员。对方称自己正在远处看着周先生,让周先生先汇款,然后再给他卡。周先生不同意,要求先拿货后付款。

  这时对方露出凶狠的本质,“我现在已把卡给你做好了,如果你不要我怎么向公司交代?你必须现在马上把钱汇给我!”他还威胁道:“东西做好你必须拿货,你再耍我我就通知你的窃听对象,你报警我也不怕!”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汇款800元,之后对方又要周先生汇款万元,这时周先生才知道上当受骗,于是报警求助。

  可依盗窃罪定罪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将依盗窃罪定罪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我省以及我市已发生多起类似的案件。警方提醒广大手机用户,在日常生活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卡,在送修手机时,务必将手机卡取出;刚刚买的新手机卡,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以防被他人提前动过手脚;如果怀疑SIM卡被复制,只要通过办理换卡(换卡不换号),即可使复制的SIM卡失效;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借复制SIM卡提出的汇款要求。如果发现类似短信,以及其他各种不良信息,或者发现重大线索和危害行为,应及时报警。 通讯员 艳左 记者 顾潇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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