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6月18日电 (索有为 粤法宣)广东省高级法院刑一庭18日在深圳市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孔金磷等人绑架上诉一案。本案中,孔金磷等人绑架小学生后又以残忍手段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引起民众愤慨,社会和媒体对此高度关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查明,2009年11月17日,孔金磷在深圳市福田区园岭小学绑架了11岁小学生陈豪,并伙同黄胜文把陈豪拘禁在孔金磷的出租房内。当晚,黄胜文打电话勒索陈豪的父亲陈思财100万元人民币。11月18日凌晨,因陈豪哭闹,孔金磷用手捂口鼻及勒颈的手段致陈豪窒息死亡。当天下午,陈思财将1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后,被告人黄意文协助孔金磷套现赎金2万元。当晚,孔金磷为毁尸灭迹将被害人碎尸并煮尸块,被警方当场抓获。
鉴于本案属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绑架犯罪,侦查、公诉、审判机关依法从快审理了此案。2010年3月23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孔金磷死刑,以绑架罪判处黄胜文无期徒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意文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三名原审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5月24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受理本案后迅速完成了庭前准备工作。今天的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判并择日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刘士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