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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满60岁老人可享受居家养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8日20:33
  中新网东莞6月18日电 (记者 李映民)广东东莞市最近开始实施《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根据该方案,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按不同条件可无偿、低偿、有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今天从东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有三种,这三种服务分别是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包括:享受低保、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分散供养、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三无” 老人;市级以上劳模(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优抚孤老;六等以上伤残军人;百岁老人。

  低偿服务对象包括:年满80周岁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有偿服务对象包括:除了无偿、低偿服务对象以外的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完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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