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 6月 19日电 记者马岳君 今天上午,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发布 2009年度余杭法治指数,得分 72.12,比去年上升 0.28。
作为中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余杭法治指数已开展到第三年。其中 2007年度的余杭法治指数 71.6, 2008年度为 71.84。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认为,余杭法治指数的意义值得肯定:一是党政部门给自己设定了奋斗目标,自己约束自己;二是百姓有了监督政府的渠道,他们可以通过给政府的工作打分来监督政府。
江平还认为,今后这项工作的重点应是进一步完善,比如在问卷设计、指标体系上,如何做到科学和客观,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据介绍,本次法治指数出台过程中,中国法治研究院收集了余杭区法治建设的相关数据 130余条,从 100名内部评审组人员和 100名外部评审组人员反馈的问卷中选取有效问卷 51份,完成区内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 1307份,专家组对 2009年度余杭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十大法治事件和具体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打出了专家组的评审分数。最终,指数评审组在内外评审组、区内群众、专家组打分的基础上,以 35: 35: 30的权重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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