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免予刑事处罚但需赔偿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21日07:20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因逃离传销窝点将一组织成员刺死,19岁的肖昌勇一年来经历了被起诉到免予刑事处罚的大悲大喜。6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他当庭释放。

  2009年7月,肖昌勇被老乡赵某骗到西安一传销窝点。为逃离五六名传销人员的拦截,他掏出弹簧刀乱捅,致几名传销组织成员受伤,其中刘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孙某受重伤。法院一审判决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向死者家属赔偿34994元。

  审判长张琳明说,肖昌勇发现自己被骗到传销窝点后,选择抗争,他试图逃离窝点的行为首先应该肯定。但在逃离过程中,制止组织成员对自己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正当防卫行为时一定得有必要限度,如果没有预见而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防卫过当,应负法律责任,但结合案情可依法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