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意见,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县一级驻京机构将撤销。期限临近,关注升温。
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字,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其中省级及经济特区派驻50家,地市级派驻295家,各级政府部门派驻146家,县级等派驻436家。后两者则是此次主要裁撤的对象。实际上,大量的县级派驻机构并未进行正式的注册备案,长期处于“临时性”的状态,数量相当可观。
“这里边很容易公私不分,对上的联络,公事当私事办,办起来就容易;地方领导的事,私事得当公事办,叫会办事。”某省一位驻京负责人坦言。监管难度很大、容易滋生腐败,这是加强和规范驻京办管理的现实原因。
“驻京办这个话题一直很热,里面藏了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大家都很好奇。真正开始调查的时候,才发现很难。”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讲师马红光博士说。从2007年至2009年,马红光曾对地方政府驻京办做过调查研究,并形成学术成果。
驻京办运作靠乡情维系 问: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您怎么看待驻京办的身份定位?
马红光:驻京办身份的微妙在于其处于一个联系枢纽的位置,它承载着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而其中的一些关系又是外人难以触及的“灰色领域”。
问:驻京办到底是干什么的,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
马红光:的确,普通群众与自己地方的驻京办并没有太多的接触。这就要从驻京办特殊的运行模式分析。驻京办主要是为地方政府办事、服务,但他们远离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在首都的代言人,行为自由度很大。根据我们的调查,各地驻京办的运作既不靠行政权力,也不靠市场交换,靠的就是一种熟人关系,并通过这种关系跑项目、通信息等。能进入他们关系网的,大多都是同籍老乡或延伸关系的熟人。每个驻京办背后,都有一个很大的关系网络,这种网络是以自己的业务平台为支撑、以同籍乡情为纽带建立起来的。
问:您怎么看待驻京办的职能?
马红光:驻京办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化,驻京办功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现在主要承担收集信息、接待服务、招商引资三大主要职能。另外,在劝返本地上访人员、维护首都稳定方面,驻京办也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驻京办”别成“跑京办” 问:对于不久前推出的“撤销驻京办”政策,您是如何看待的?
马红光:笼统地说“撤销驻京办”,其实是误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里说的是要“加强和规范”管理驻京办,至于撤销,撤销的也只是县级以下驻京机构等。县级以下驻京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京办,其撤销后原有职能完全可以由地市级驻京办代为办理。
问:撤销县级驻京办,难点在哪里?
马红光:对于县级驻京办,撤当然是没问题的,但实质效果到底怎么样?根据我们调查时接触到的情况,县级驻京办只有少数是登记在册的。这么多的县级政府在北京设了驻京办,但没有到北京市有关部门审核备案,更没有到有关管理部门注册,怎么谈得上“撤”?真正能触及的只是那些登记注册的机构而已。
进一步说,驻京办现在是一个有形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还能管理。撤了之后,地方政府跑项目拉投资的需求依然存在,还会组织专门的人来办。但是撤销后不以驻京办的名义出现,找都找不到,又何谈管理?
问:有人说,只要有利益驱动,就有可能出现新的“跑京办”、“驻某办”。你对此怎么理解?
马红光:现有行政审批体制的特点,使得地方政府必然要来北京“活动”。“跑部钱进”、“招商引资”的需求存在,驻京办就不可能消失。“跑京办”等驻京办“隐身”存在的现象值得关注,同时更重要的是推动其转变职能,实现“转身”。
可为来京普通人搭建平台 问:对于按政策可以保留的驻京办,加强和规范管理,您觉得着力点在哪里?
马红光:说到加强和规范管理驻京办,到目前为止,这一块工作还是空白。要真正管好用好驻京办,首先应制定一些专门的法规性文件,对驻京办的职能等进行规定,使驻京办的管理有法可依;其次,应努力使其在财务上公开透明,驻京办遭诟病的很大原因就是其财务上不公开透明,这也是其滋生腐败的一个根源;最后,中央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对驻京办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和管理。
问:驻京办今后的改革方向在哪里?
马红光:驻京办要想改变人们对其的原有印象,必须在功能上有所拓展,可以更多地转向公共服务。因为驻京办本身就是在和社会各方面打交道,可以利用其自身拥有的平台和信息,真正为当地来京的普通人搭建一个平台。
比如东北某地的驻京办的公共服务就做得很不错,他们与北京的许多用工单位有联系,一旦获得最新的用人信息,就会将本地劳务人员输送到北京需要的行业去,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在为民服务。
再比如说安徽池州驻京办,经常出面与企业协调,帮助本地在北京的农民工维权。其实驻京办在为民服务的同时,无形中也强化了公众对他们的了解和监督,更利于驻京办的规范发展。(刘莲莲 梁昌杰/《人民日报》2010年06月22日07版)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