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会计上班期间发病死亡 单位被判补偿4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6月23日03:39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董女士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称其发病前与上门要账的人有过争吵,属于因公“吵架死”,要求单位赔偿64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单位补偿家属4万元。

  董女士的家属诉称,董女士于2002年内退后,一直在北京一家贸易公司担任主管会计。今年1月,董女士与前来要账者发生争吵后,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董女士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时,公司称董女士发病当天没有人与她争吵,其死亡完全是一个意外事件。董女士发病以后,公司及时派人护送到医院,履行了救护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女士在上班期间发病,公司在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部分医药费,已尽到救治义务,不存在过错。家属“因公吵架”致死的说法证据不足。不过,董女士在工作期间发病,从公平原则考虑,用人单位应对家属适当补偿。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