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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户危房居民汛期安全“一对一”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6月23日05:34
  本报讯 (记者彭跃东)6月22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7月10日主汛期来临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直管危险房屋和房屋危险点的应急抢修排险工作,同时做好督促非直管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排险加固工作,对暂时确有困难不能维修加固的,必须做好汛期躲险户、躲险地点和躲险监护人的“三落实”工作,确保全市365栋危房1634户居民安全度汛。

  零伤亡:“一对一”严防死守

  今年沈阳房屋防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无特大降雨的情况下,保证不出现人员伤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今年沈阳房屋防汛工作,我们对所有危房都登记造册,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市房产局安全监察处处长吴德仁介绍说,目前,全市已经建立起了危房防汛责任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危房已逐栋逐户落实了躲险户、躲险地点和躲险监护人,明确了社区监护人、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和区房产管理部门三方监护责任。

  定制度:明确房屋安全责任

  今年,市房产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房屋安全集中检查工作制度和危险房屋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并首次明确各类产权房屋的安全责任。

  据介绍,今后直管房屋的安全责任人是产权人或产权人委托的管理单位。自管房及自建房安全责任人是产权人或自管房管理单位。商品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房屋安全责任分为有物业管理的房屋和无物业管理的房屋两种。其中,有物业管理的房屋安全责任分两种:业主自治管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人是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人是业主或使用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公共部位的日常维护、修缮、危险隐患的治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人是产权人或使用人,在辖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危险房屋的治理及房屋公共部位危险隐患检查、排险、解危工作。

  除隐患:修缮拆改危房

  “目前,作为全市房屋防汛责任主体的各区政府,正积极做好危险房屋居住人员的躲险安排,落实责任人员、资金、抢修队伍及设备等,采取修缮加固、拆迁改造等办法,积极治理、清除房屋安全隐患。”吴德仁介绍说,目前全市共组建房屋防汛抢险抢修专业队伍53个、864人,配备抢险车121辆以及相关抢险物资。

  链接

  沈阳市房产局房屋防雨抢险值班电话

  白天:22973849 22973802

  传真:22973849

  夜间、公休日:22973300 22973608

  传真:22973300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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