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产品即将停售来促销保险已成为保险公司惯用的手段。针对这一手段,保监会昨日发文要求,不得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炒作,有“前科”的公司也被提出警告。
今年以来,个别寿险公司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促销,在促销过程中营销人员对客户解释,新的产品将涨价,将停售的产品性价比更高。据记者了解,某保险公司就曾于今年5月中旬公开表示,公司上市后的首款分红险将于2010年6月20日正式停售,随后就大肆介绍该产品曾于2009年荣获“最具市场影响力保险产品奖”,并详细介绍适用人群广、返还收益高、保障功能强等优势,而如此宣传的公司并不在少数。
“这样的宣传往往对客户来说是一种误导,影响了客户在投保时做出的正确选择,并没有从客户的利益出发。”东方证券一位保险分析师指出。除了分红险,万能险也成了当下热炒“停售”的险种。在万能险遭受市场冷遇、结算利率不断下调之时,很多保险营销员就大肆宣传万能险将停售,以此促销万能险产品。
事实上,这一借停售“促销”的行为曾在去年新《保险法》实施前也一度疯狂不止。一些保险公司声称适应新《保险法》对重大疾病保险将进行换代升级,营销人员采用种种话术,如新产品推出后核保更严格、价格更高、性价比下降等掀起抢购潮,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总会赢得“满堂红”。“这样很容易令对保险缺乏足够了解的客户产生误解,如果了解真相后很容易退保。”上述分析师补充。(记者 崔启斌)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