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日清拆的冼村肉菜市场暂不停业,“拆”字也被涂抹了。本报报道总算为珠江新城街坊留下一只可怜的“菜篮子” 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摄 |
本报报道给政府提出新命题:到底该赋予肉菜市场什么身份?开发商建而不开,各部门只能徒叹“管不了”?且听官员热议———
肉菜市场,公益身份还是商业户口?
肉菜市场的身份
羊城晚报记者 蒋铮 通讯员 周方
珠江新城街坊“买菜难”的呼声经由本报传达后,引起满城关注。昨天上午,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组织国土、工商、规划、经贸委等多部门召开协调会,探讨如何解决“珠江新城菜篮子之困”。本报连日报道受到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万庆良市长表态:问题一定要解决。苏泽群昨日指出,部分开发商嫌“油水少”,建好市场就是不愿开。他当场拍板:建成的肉菜市场须在三个月左右招商开业。
但困局就此解开了吗?昨日,在会议上,各政府部门都发愁:肉菜市场属于商业配套,其经营是纯粹的市场行为,我管不了啊!问题是,管不了就能甩手扔给所谓的“市场”吗?叫苦的还不是拎着菜篮无处可去的街坊邻居?由此,牵出另外的热议焦点:肉菜市场到底应该是什么身份?政府服务能否更加积极到位?广州为何不效仿某些城市,索性将肉菜市场视为公共设施,开发商建成后移交给政府?
抛出难题
经营肉菜市场的事,政府部门有心无力
昨天的会议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向恩明介绍,上周六政府部门已开了一次协调会,但“暂时还没结论”。因为开发商经营肉菜市场是纯粹的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没法插手。
据了解,目前珠江新城8个规划的肉菜市场,在规划和布局上都是符合要求的,已经验收了4个。其中星汇园和南国花园已经开放,但都是只卖冷鲜和净菜的超市,不是纯粹的肉菜市场;保利心语、嘉裕礼顿正在招商。在建的两个市场,分别位于珠江太阳城广场和猎德村安置区;未建的有两个市场,一个位于冼村,一个是L2地块。而冼村的临时肉菜市场也即将被拆。记者曾在保利心语、嘉裕礼顿实地采访,社区居民都不知道此处有肉菜市场在招商,看来开发商很“低调”。
向恩明引用了本报6月18日的相关报道,分析了肉菜市场为何建成却不开的原因:一是小区管理有冲突,基本上都是封闭管理,进出买菜对小区有影响;二是肉菜市场产生大量垃圾,又脏又吵,小区管理难度大,居民不同意把肉菜市场开到自家楼下;三是小区肉菜市场业主是开发商,开发商考虑到客源有限、租金高不了,因此宁可空置也不开。
各道苦衷
经贸委说不便越位,工商局叹强迫不来
各个部门都说没法管。昨天的会议上,各部门都有点“挠头皮”。由于肉菜市场属于商业配套,和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不同,建成后开发商不需要移交给政府,而是自行经营。什么时候开、怎么个开法,都属于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很难管。
且听政府部门互倒苦水———
经贸委:根据政府文件,开发商应该按照规划来组织经营肉菜市场,经贸委有引导和落实他们组织好经营的责任。但是,要经贸委组织商铺、谈好租金,却似乎有些“越俎代庖”。我们曾问过一些肉菜市场承包户,为什么愿意在老城区做,却不愿意在新城区做?他们提出两个理由:一是管理矛盾,住户不愿意在家门口开设肉菜市场;二是开发商租金高,肉菜市场是微利生意,一算账,没着数。开发商减租是最关键的。
工商局:无法强迫开发商开办肉菜市场,我们只能管住不给肉菜市场用地发放其他项目的营业执照。
热议解困
索性视为公共设施,建成后出让给政府
据了解,肉菜市场属于配套的商业设施,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用都比属于公益性质的公交站场、停车场、变电站要高出一截,更不要说地价抵扣的公共配套,如医院、学校。按照珠江新城近年平均数据,土地出让金80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4000元/平方米计算,光转让的成本价就高达120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小型肉菜市场,转让成本也高达1200万元。问题是,怎么办?
且听官方人士热议解决之道———
工商局:很多外地城市,比如杭州,肉菜市场都是由国有企业来经营,很少是完全社会化的,他们把肉菜市场视为公益性质的商业配套———假如完全市场化,微利的肉菜市场根本不可能在高档社区开得起来。所以工商局有关人士建议,或者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或者索性让国有企业来经营。
天河区:开发商有责任组织商户加盟肉菜市场,但假如政府有补贴或者优惠政策,开发商才更有积极性来做这个事情。
经贸委:有些城市索性将肉菜市场视为公共设施,开发商建成后移交给政府。
珠江新城指挥部:在香港,肉菜市场大多数是建设在独立地块上,比如上环街市,一楼是肉菜市场,二楼是百货店,三楼是大排档,四楼是图书馆,五楼是健身房。在规划布局上,售卖生鲜的肉菜市场应该是独立规划、做大规模;而在社区里面,则不宜搞大型肉菜市场,而应该配备便利超市,提供净菜净肉。
苏泽群:现在的矛盾是,规划报建和验收的环节都是有的,但市民却不满意。其实这个问题去年底已经有信访反映,当时敦促过经贸委、规划局落实,但实际上问题并没有解决。如果肉菜市场是政府办的,反而好解决;但现在肉菜市场改革后,全部市场化经营,如果开发商不乐意开,怎么办?谁来督促他?我觉得,肉菜市场应该是公共性质的商业配套,管理手段和普通商铺还是应该不同。今后,肉菜市场可不可以按照成本价移交给政府再搞经营,或者要求开发商有这个义务去开设肉菜市场?毕竟肉菜市场还是有利可图的,现在开发商积极性不高,并不一定是亏本,而很可能是因为和其他商业相比,肉菜市场“油水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