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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团伙3个月暴力讨回760万债务 9名成员被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0年06月24日03:00
  今年5月初,西安一公司老板李某刚到单位,便被9名青壮年围住,领头的“刀疤脸”声称他们替人要债,若不还钱全家性命堪忧。李某正恐慌时,民警赶到将9人抓获。

  日前,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捕了这个暴力讨债团伙。

  讨债“好处费”达债务数20%

  记者

  从长安区检察院了解到,以“刀疤脸”张某为首的暴力讨债团伙,今年3月以“商务信息咨询”为名成立了公司。接受讨债委托后,他们安排专人守候、跟踪债务人,用威胁甚至殴打等暴力手段上门“讨债”。

  仅3个月,该公司已通过暴力手段讨债十余次,共计760万元。而“讨债”的好处费达债务数的20%,有的甚至高达50%。

  铁棍是威胁债务人的工具

  该讨债公司的业务员,或是社会闲人,或是劳改释放人员。没业务时,这些人都各忙各的,无固定工作时间,相互也很少联系。一旦接受委托后,张某等人就迅速将业务人员召集起来,采用暴力手段讨债。铁棍、甩棍和木棒是他们的常用工具。

  据长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西安市以暴力为手段的讨债公司组织方式几乎与该公司相同。公司里业务员无底薪,收入全部来自讨债的提成。

  所有讨债公司均为非法组织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在1993年已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停止为“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进行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被要求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而在1995年和2000年,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又两次联合发文,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因此,凡是打着讨债名义的公司均为非法。检察院提醒市民,讨债应采取诉讼等正当手段,切勿寻找讨债公司。一旦涉嫌犯罪,债权人亦不能全身而退。

  本报记者 冯强 通讯员 董思贤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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