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6月23日电记者郭宏鹏刘百军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福建省各级法院于6月23日分别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三明等地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30件毒品案件共91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并对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张金宣、李维良、董云诗、卢建军、石中平、李德忠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张金宣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为帮助他人贩卖海洛因从中获利,经罪犯李维良介绍认识同案人李华,将2450克海洛因用桂圆干混杂伪装,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到成都,指使同案人郑金飞先后将2450克海洛因贩卖给李华,获得部分毒赃52.5万元人民币。张金宣还从李维良处购买毒品“麻古”10万粒,并雇佣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董云诗运输。
罪犯卢建军、石中平于2006年9月初各出资两万元合伙贩卖毒品海洛因。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卢建军、石中平共购买海洛因1432克,经掺杂加工后贩卖或直接贩卖。
罪犯李德忠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间,伙同同案人顾小娟从四川省成都市购买毒品“K粉”,以布料、食品等名义,通过物流公司寄运至福建省石狮市贩卖。李德忠与顾小娟雇佣夏世云、马忠甫为其在石狮提取“K粉”合计11次共25000克,大部分已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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