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与全球最大的毒品发源地“金三角”毗邻,来自云南省检察机关的消息显示,毒品犯罪在之前下降50%的情况下,自2009年以来,又出现局部反弹,案件有增无减,危害不断加剧。
据悉,与去年同期相比,云南省检察机关受理毒品案件的件数、人数分别增加7.2%和2.3%;批准逮捕件数、人数分别增加6.8%和2.1%。其中,大要案所占比例较大,仅2009年一季度就办理了万克以上的毒品案件42件。云南省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李世清指出:“数据表明,毒品案件占到了所办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并且,死刑二审案件的数量大幅上升。”
毒品犯罪出现局部反弹,面临严峻形势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办案检察官介绍了目前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凸显的四大特点:
——境外罂粟种植面积大量增加,鸦片渗透案件大幅度上升。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紧邻云南的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从2007年的历史最低点1.36万亩逐年上升到了2009年底的41万多亩,增长了30.15倍,出现大面积反弹。2009年,仅云南省德宏州就缴获走私入境的鸦片644.131千克,与2008年缴获的358.797千克相比,增长了79.52%。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易制毒特殊化学品走私猖狂。境外制毒活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除鸦片和海洛因这些传统毒品外,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合成、成瘾更快、成本更低、利润更高的新型毒品大量出现,渗透进一步加剧。2008年,德宏州共缴获冰毒124.444千克,与2007年相比上升15.8%,冰毒缴获量占毒品缴获总量的11%。与此同时,由于境外制毒规模不断扩大,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增幅较大。2009年,德宏州共缴获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42.681吨,与2008年缴获的23.81吨相比,增长了79.26%。
——走私贩毒活动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贩毒手段越来越狡猾。近年来,境内外贩毒分子不断变化运毒路线,翻山越岭、避卡绕关,空中、邮路、公路并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方式从事贩毒活动,给查缉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如大理市就在同一客车上查获15名体内带毒的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同时,利用邮寄物品夹带和物流货运贩毒运毒迅猛增加。仅2009年,德宏州就查破83件利用物流货运贩卖毒品的案件,与2008年相比上升了25.2%。
——贩毒“马仔”多为困难群体或未成年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和毒贩的金钱诱惑,一些下岗职工、贫困农民、未成年人、妇女等充当贩毒“马仔”增多,与2008年相比,2009年云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人数增加10.3%。特别是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上当受骗。近年来,毒品案涉案人的年龄结构主要是中青年,低龄化现象越来越突出。25岁以下的几乎占同期涉毒案犯总数的30%,这种势头呈逐年上升趋势。
毒枭、武装贩毒、集团犯罪等是查办重点 一直以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非常重视禁毒工作,深入分析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办理毒品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新对策,特别是2009年推行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刑事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均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把毒枭、武装贩毒、集团犯罪等作为打击毒品犯罪的重点;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毒品案件,坚持按照批捕、起诉条件的要求及时办理。
2009年底,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功办理了“4·5”毒品案,该案涉及中、缅两国和滇、渝、川、鄂、吉、辽、粤等十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缴获冰毒25900余克,缴获毒资264万余元。为办好该案,该院检察长亲自挂帅,从侦监部门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办案组,历时四个多月,优质高效地办理了该案,批捕率为99%,平均办案时限仅3.6天,发出《提供刑事诉讼证据意见书》11份,提出指导性建议60多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云南省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抗诉案件:李成文因运输毒品海洛因345克一审被保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李成文上诉到省高级法院,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保山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成文无罪,随后保山市检察院提请云南省检察院抗诉。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开始了艰苦的补充侦查工作:一方面立即赶赴保山边防站和侦查人员座谈、沟通,联系到案发当天查获李成文的边防战士,详细了解了情况;随即又赶到大理找到一涉案人员,排除了李成文对细节的一些辩解;最后又赶到陆良,千方百计找到关键证人,通过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让其配合证实了案件的真实情况。而正是补查到的这三份证据,牢固地锁定了李成文的犯罪事实,最终,已被宣判无罪的李成文被云南省高级法院改判无期徒刑。
加强对查办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 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证据来源渠道狭窄,而犯罪分子往往拒不供认,或供认后又翻供。去年以来,云南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协调,采取了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专门问题等措施。
普洱市检察院侦监处与边防、公安、海关,签订了《办案协作备忘录》,双方就办案协作机制方面的有关问题,如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业务交流等达成共识,较好地解决了办案协作方面的问题。版纳、大理、临沧、德宏、保山等地的侦监部门除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外,主动与禁毒第一线的公安干警召开座谈会,对共同打击毒品犯罪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研究办法,制定对策,先后在对毒品案件的程序操作、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查办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诉讼监督等,监所检察部门也进一步加大涉毒罪犯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对违法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杜绝“前门进,后门出”的现象。另外,为了保证刑法、禁毒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统一正确实施,提高毒品案件的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和审判质量,云南省检察院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不久将报请云南省政法委牵头,由公、检、法三家组成调研组对目前困扰司法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主观明知推定问题进行专项调研。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