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夫妇未办手续收养脑瘫女 三年后补办遭拒欲丢弃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06月28日13:54
梁女士与小莹母女情深
梁女士与小莹母女情深

梁女士背着小莹为补办手续而奔走
梁女士背着小莹为补办手续而奔走

  本报见习记者 黄一刚 文/图

  “如果再上不了户口,我就把小莹(化名)丢在街上了。”梁女士赌气地说。2007年,居住在崇左市扶绥县东罗镇矿务局的梁女士和丈夫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幼女。两年后,他们发现此孩患有脑瘫,但仍对其不离不弃。今年4月,他们想补办领养手续,但奔波数月一直未获批准。为此,梁女士赌气说,要把小莹送回路边。对此,律师认为,梁女士和丈夫无权丢弃女孩,如他们不具备领养条件,可以把小女孩送至民政部门。

  收养的弃儿是脑瘫患者

  6月23日上午,记者采访时,小莹搂着梁女士的脖子,不停地叫着妈妈。

  梁女士回忆说,2007年4月,一位老人怀抱一名小女孩,来到她的菜摊前。老人说,他在崇左火车站往江州区濑湍镇方向的一条小路上捡垃圾时,捡到了这名被遗弃在路边的小女孩。听说梁女士婚后多年没有生育,他就把小女孩抱来了。梁女士欣然接过孩子,丈夫也很高兴。

  接过孩子,梁女士才发现,孩子大约两岁,估计是患了肺炎,奄奄一息。她和丈夫把孩子送到医院救治,还给孩子取名小莹。

  然而,小莹长到四岁多时,竟然还不会走路。医生告诉梁女士夫妇,这是典型的脑瘫症状,不过不算严重,治疗的最佳年龄是六岁以前。为了攒钱给孩子治病,梁女士和丈夫一同到南宁打工挣钱。他们在小莹身上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但疗效并不显著。尽管这样,一家人仍然精心地照料着她。

  关于小莹的来历,有人猜测说是买来的,对此,梁女士断然反驳:“我们夫妻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如果说小莹不是捡来的,是买来的,那我们何必花钱去买个脑瘫儿?”

  今年4月,听说国家有一项对脑瘫儿童实施免费治疗的政策,梁女士带着小莹去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小莹没有户口,也就无法享受国家的免费政策。

  三年后补办手续困难重重

  这时候,梁女士和丈夫才意识到当初的遗漏。然而,时隔三年,补办领养手续的道路已经变得十分艰难。

  扶绥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办理收养手续,必须有关于孩子来历的警方证明。然而,今年2月,当年那个捡到小女孩的老人已经去世了。梁女士找到警方,警方答复称,三年前捡到小女孩时无人报案,如今时过境迁,警方无法确认小女孩的来历,所以按照规定不能出具证明。

  梁女士说,她在江州区人民政府、江州区民政局、江州区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江州区政法委等部门之间奔波无果后,她甚至找到福利院,提出要把小莹送到这里,但福利院也以没有任何证明为由拒绝接收。

  “我的腿都快跑断了,再办不了收养手续,福利院又不接收的话,我最后只能把孩子送回路边。”梁女士赌气说。

  记者了解到,民政、公安等部门拒绝为梁女士办理收养子女的手续,是符合相关法规的。

  梁女士说,当初自己和丈夫都不了解收养法规,她也很懊恼。但事已至此,难道就没有一个弥补的办法吗?毕竟,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

  警方将调查孩子来历

  对于梁女士及丈夫收养小莹遭遇的困难,崇左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恒忠认为,正是梁女士和丈夫当初疏忽没有报案,才造成了现在的困境。按照《收养法》的规定,他们确实不符合收养条件。但是,他们并不能以此为由遗弃小莹。他们可以将孩子交给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孩子交给福利院收养。

  对于律师的建议,梁女士说,即便福利院最终愿意收下小莹,说实话,她和丈夫也是万般不舍。虽然小莹是个脑瘫患儿,但他们还是非常爱她。“听着她一声一声地叫妈妈,我哪能割舍得下她?”

  记者介入采访的第三天,梁女士打来电话说,崇左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主动跟她联系,显然事情有了转机。

  25日上午,记者闻讯来到崇左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原来,按照梁女士所说的老人捡到小莹的地方,属于太平派出所的辖区。太平派出所所长苏靖表示,尽管时过境迁,线索很少,但他们将就小莹的来历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给梁女士夫妇开具证明,按照有关政策帮他们补办手续”。不过,因为事情发生在几年前,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希望他们不要着急,“要照顾好小孩,不要有什么过激的行动”。

(责任编辑:news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