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上不了户口,我就把小莹(化名)丢在街上了。”梁女士赌气地说。2007年,居住在崇左市扶绥县东罗镇矿务局的梁女士和丈夫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幼女。两年后,他们发现此孩患有脑瘫,但仍对其不离不弃。今年4月,他们想补办领养手续,但奔波数月一直未获批准。为此,梁女士赌气说,要把小莹送回路边。对此,律师认为,梁女士和丈夫无权丢弃女孩,如他们不具备领养条件,可以把小女孩送至民政部门。
收养的弃儿是脑瘫患者 6月23日上午,记者采访时,小莹搂着梁女士的脖子,不停地叫着妈妈。
梁女士回忆说,2007年4月,一位老人怀抱一名小女孩,来到她的菜摊前。老人说,他在崇左火车站往江州区濑湍镇方向的一条小路上捡垃圾时,捡到了这名被遗弃在路边的小女孩。听说梁女士婚后多年没有生育,他就把小女孩抱来了。梁女士欣然接过孩子,丈夫也很高兴。
接过孩子,梁女士才发现,孩子大约两岁,估计是患了肺炎,奄奄一息。她和丈夫把孩子送到医院救治,还给孩子取名小莹。
然而,小莹长到四岁多时,竟然还不会走路。医生告诉梁女士夫妇,这是典型的脑瘫症状,不过不算严重,治疗的最佳年龄是六岁以前。为了攒钱给孩子治病,梁女士和丈夫一同到南宁打工挣钱。他们在小莹身上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但疗效并不显著。尽管这样,一家人仍然精心地照料着她。
关于小莹的来历,有人猜测说是买来的,对此,梁女士断然反驳:“我们夫妻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如果说小莹不是捡来的,是买来的,那我们何必花钱去买个脑瘫儿?”
今年4月,听说国家有一项对脑瘫儿童实施免费治疗的政策,梁女士带着小莹去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小莹没有户口,也就无法享受国家的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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