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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出租车燃料费涨为1元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0年06月30日03:38

  明日起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变 出租车燃料附加费涨为1元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 冯劲松)昨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经省物价局批准,从7月1日起,调整我市除居民生活用气外的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

  具体价格为:工业(含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为3.00元/立方米;商业及其他为3.675元/立方米;输配气方面,输配气(除工业)为1.93元/立方米,输配气(工业)为2.33元/立方米,发电为2.172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母站为2.4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方面,结算价为3.49元/立方米,销售价为4.50元/立方米。黄陂、新洲、江夏、蔡甸、汉南区的“工业(含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商业及其他”两类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上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据介绍,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我市在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同时,采取调整出租车燃料附加的方式,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更名为燃料附加,并由现行的0.5元/车次调整到1元/车次。

  据悉,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市区物价部门将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强化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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