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天津市下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并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据了解,今年本市首次以制定全市性节能减排方案的形式对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上限作了规定并进行定量考核。同时将对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现象进行检查,同时欢迎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同时,今年本市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量大面广的通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视等10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补贴推广力度,重点做好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500万只以上。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记者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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