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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相关细则有待明确 网购市场表现平静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0年07月01日10:43

  网店实名制今起实施 网购市场平静

  本报记者 任国省 实习生 于梦源

  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从今日起,个人开网店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店主姓名、地址真实信息,但并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过记者发现,因为没有先例可以参考,网店实名制的一些相关细则还有待明确,网购市场表现平静。“我不会去实名登记,更不会去工商注册。”省会王女士说,她经营网店已有两年多,本身也是钻石级的买家。她认为,《暂行办法》虽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并没有具体的细则,换言之,卖家怎么做并没有人管。“而且这么多卖家和买家,很多人既是买家也是卖家,怎么管?”王女士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就目前来看,《暂行办法》并没有对网店卖家或买家产生影响。但一些网店店主担心今后网店会涉及缴纳税费,更担心会因此而使网店失去价格优势。

  实际上,《暂行办法》目前并未在资金、规模上为经营者设置条件,也暂未涉及个人网店的收费或缴税问题。有专家指出,具体执行的政策不明确,这当然让网店事实上享有了免税优惠,但同时也留下疑似偷逃税款的困惑。因此,鉴于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应有支持,政府部门应该早日明确具体的减免税政策,让网店经营者毫无担忧地健康经营。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暂行办法》后,已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我们一直都在受理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但由于此前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只能参照对实体店的模式来管理,新规实施后可能会有所改变。”省工商部门一位相关人员说。

  来自公开的统计数据称,目前石家庄的互联网销售企业有1500余家,个体网店有2100余家。工商部门预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实际企业数量应该不足全部数量的一成。而根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规定,法人及经济组织必须在工商部门备案,而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或许网店实名制会在某种程度上打击到一些网店的低价策略,但未来电子商务一定是以品牌化、品质化经营为主导,网店实名制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当然,网店实名制要有效推行,政府必须给予政策扶持,如通过减税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增加,简化相应手续等,以降低这一制度为消费者及经营者带来的负担。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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