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温州小区业委会欲“联合自治” 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7月02日02:16
  苦于与开发商、物管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维护自身权益势单力薄

  温州小区业委会欲“联合自治”

  早报记者 陆玫

  温州市华昌大厦的100多名业主,按规定享有大厦内100多平方米营业用房的租金收益及部分办公管理用房使用权,但开发商12年来一直未移交。业主委员会欲诉诸法律,却因没有法人资格,法院未立案。昨天,业委会新加入的“娘家”——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会长蒋成富告诉早报记者,业委会已委托研究会调解,“如果开发商仍无解决措施,研究会将起诉——研究会与业委会不同,具有法人资格;又有专业律师协助,成功率更高。”

  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是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民政局审批通过的学术性社会团体,9个发起人包括小区业委会成员、物业公司人员、法官、律师、社区主任、街道人大代表等,目前成员包括当地40多个小区业委会和60多位个人。“我们要用分散的业委会"联合自治"的方式,解决业主、房开商、物业公司间的矛盾”,蒋成富表示。据了解,这样的社会团体在全国尚属首个。

  维权遇阻萌生自治念头

  蒋成富的另两个身份是浙江新邦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温州东方大厦业委会负责人。2007年,因东方大厦原物业公司拖欠业主预付的100多万元水电费押金,业委会开始奔走于多个政府部门,但均未获支持。“维权时我才知道,很多住宅小区都存在类似矛盾无法解决,就想联合各小区业委会成立民间组织,出面协调。”蒋成富说。

  不久前,经市民政局批准,“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挂牌成立。主要发起人都在为各自小区维权时结识,一拍即合。研究会办公室主任陈幸福原为某物业公司经理,现兼任月光大厦业委会主任,他就是在针对月光大厦非机动车库卫生差、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过程中认识了蒋成富。

  据介绍,研究会发展单位会员(各小区业委会)及个人会员,会费分别是每年3000元、100元,“如果会员与物业公司、开发商有矛盾,研究会将介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可接受会员委托起诉。同时,将定期邀请大学教授、房地产界人士举办讲座,使业委会负责人、业主获取必要的法律和房地产知识,交流经验,提升维权能力。”蒋成富告诉早报记者。

  将办全市“业委会论坛”

  “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业主往往不清楚开发商、物业公司的责任、义务,自身权益受损了也不知情,即使知道也很难维权。”陈幸福表示,比如,物管用房、营业房属业主,收入应用于业委会运转、小区维护等,但物业把钱吞了;居民用电、商业用电价格相差1倍多,物业把电梯、楼梯间公共用电拉到商铺,电费由业主买单,又以商业电价向商家收费;物业半年到一年须公开账目,很多没做到;屋顶、楼梯、消防通道是公共场所,有的物业却把消防通道出租给个人做营业房;物管人员须培训取得上岗证,实际上不少人没有;房子的设备层归全体业主,供楼层维修用,但一些开发商将设备层当物业用房甚至出售,而物业用房本应按比例另建。

  研究会会员、华昌大厦业委会主任章硝影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车库只售不租、有车位却不让停,业主只能停到周围的巷子,常被抄罚单,还影响交通。去年底,一户人家火灾,消防车却卡在巷子里进不来。要是业主强行停入地下车库,开发商就把车胎放气、堵住出口。章硝影坦承,业委会处理这些问题常感到势单力薄,。”

  温州“金开利花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也已长达4年。2007年,业主投票表决,反对续聘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拒绝与新聘物业公司交接,还要求业主继续缴纳物管费。僵持中,乱停车、卫生差、电梯事故频发,基本为非全职的业委会也无力应付。目前,研究会已开始为此奔走,多次找房管、物业沟通。

  蒋成富表示,7月4日,研究会将举办温州首次业主委员会论坛,已向全市400多家小区业委会发出邀请,希望“拧成一股绳”。

  “加入了研究会就是找到"娘家",等于为业主买了"生活保险"。”
(责任编辑:renyue)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