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东升马岳君本报通讯员秦小平
“五五”普法神州行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做好检查验收是保证“五五”普法规划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7月1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
记者: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请问浙江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怎样?如何评价这五年的普法工作?
夏宝龙: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谋划和落实。“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全省各级普法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力开展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讲座、组织全省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巡回宣讲、编印《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突出重围”,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浙江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这五年的普法教育,无论是工作的理念、机制,还是工作的方法、手段,都有很大创新。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变”:在普法工作理念上,更加突出法律信仰的建立,实现了由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培育法治精神转变;在工作方法上,把普法教育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实现了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工作手段上,积极运用网络视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沙龙、文艺演出、法制漫画等各种形式,实现了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格局上,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实现了从“小普法”向“大普法”转变。
记者:有人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工作相比,显得太虚、太软,根据浙江省“五五”普法的实践,您对此如何看待?
夏宝龙: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的风尚,对于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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