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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借钱养百岁老母 因开发商欠四百万不还

来源:重庆华龙网
2010年07月05日10:13
渝中区新华路,周廷英和她的百岁母亲在租赁房里。
渝中区新华路,周廷英和她的百岁母亲在租赁房里。

  渝中区一名七旬老太,十多年来因还债和生意亏本等原因,花掉了600余万元,至今开发商还欠着她410余万元的补偿款。后来被逼无奈的她,只得租房赡养家中105岁高龄的母亲。6月30日,面对她的困境,开发商最终答应将尽快支付完这笔欠款。

  为母亲举债20余万元

  今年75岁的周廷英,与105岁高龄的母亲佐树清一道,现在渝中区新华路288号租房居住。昨天上午,记者刚走到她家二楼楼梯口,一股恶臭味猛然袭来,只见阴暗潮湿的屋子里,堆满杂物,屋顶上的天花板有些地方早已斑驳脱落。佐树清老人有气无力地躺在进门口的床上,床边摆放着一些药品。房东王女士称,那间房子的租金每月是500元。

  “为了赡养母亲,我已借债20多万元。”周廷英说,请保姆每月要花1400元左右,有时母亲生病住院又要花脱一大笔费用,这样算来平均每年花在母亲身上的费用约是2万多元。保姆雷兴秀说,她照顾佐树清老人至今已有12年。

  周廷英称,目前她在楼下靠开小餐馆维持生计。她三女儿说,母亲这个餐馆有十余名工人,长期处于亏损状况,“我们曾劝过她多次,让她关门,但她却固执得很。”三女儿有些心痛地说,母亲常借债来作资金周转。

  货币安置补偿费逾千万

  上世纪80年代初,周廷英夫妻俩借来20多万元,买下解放碑八一路附近一块地,建起138平方米的三层小楼,白天开餐馆,晚上摆夜市,“那时一晚上可以卖1000多元。”1994年,八一路地段进行改造,此后开发商相继补偿她510万元左右的过渡费。2007年9月,开发商与她签订货币安置合同,答应再补偿她550万元。这样,周廷英共获得1000余万元的补偿款。

  遭开发商拖欠410余万

  昨天,开发商杨总告诉记者,550万元的合同签订后,他们曾支付周廷英94万元安置补偿款,后因种种原因,他们停止过一段时间支付,周廷英将他们告到市五中院。2009年10月,该院调解后要求开发商还要支付周廷英456万元余款,限当年10月至2010年3月底前各支付30万元,余款于2010年4月底前一次性支付。

  “今年4月底周廷英曾找过我们,要求按法院调解执行。”杨总说,当时因公司经济困难,经协商决定推迟两个月支付,后来我们又陆续支付了一些,截至目前总共还欠周廷英410余万元。前天,周廷英再次找到杨总,杨称将在最近凑齐这笔款项支付给周。周廷英咨询市五中院相关办案人员时,对方回复说如果开发商届时不履行承诺,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我们可以再通知开发商来协商,协商不成将查封其固定资产或存款,再对固定资产进行变卖或对存款进行划拨。”办案人员称。

  多年来从未买车买房

  按理说这16年来,开发商共支付了周廷英600余万元,那她为什么还要借债赡养百岁母亲呢?

  周廷英的两个女儿说,这些年来周廷英做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周廷英几名多年的邻居告诉记者,他们没有看到周买有房产或车,她的情况也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

  另据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起至去年,周廷英曾义务赡养了3名八旬高龄的邻居,她们都是孤老太婆,又不愿意到敬老院,周廷英遂请来保姆照料她们,直到她们相继去世。首席记者 黄平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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