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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定农业局干部违法卖稻种 记者遭铁棒侍候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7月07日04:36

  南方农村报讯:日前,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广东省罗定市泗沦、龙湾、加益、黎少等乡镇种子市场调查发现,这里销售了四个不同品牌的博Ⅲ优273稻种,其中三个在广东以外地区审定,由罗定市农业局信息股副股长赖力森以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定市种子经营部负责人的身份提供,既违反《种子法》,又涉嫌侵犯该品种广东唯一合法生产经销商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的权利,还违反了农业部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为此,日前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赖力森立即停止在广东销售博Ⅲ优273稻种,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有钱赚就卖,群众需要就卖,哪管是谁的品种”

  6月14日,罗定市泗沦镇阴雨不断,前来购买晚造杂交水稻种子的农民不少。南方农村报记者在泗沦镇广海中路看到,这里有三家种子门店都在出售杂交水稻种博Ⅲ优273。其生产经销商分别是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广西万禾种业有限公司、广西博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中正科技有限公司。

  “有钱赚就卖,群众需要就卖,哪管是谁的品种!我这里已经卖了4年多。”泗沦镇供销社农资门市部负责人陈桂生抓起一包四川中正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博Ⅲ优273稻种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这个水稻品种最好卖,农民非常喜欢种植,“它是国审品种,哪里都可以卖,合法的。”

  “你是哪家种子公司委托经营的?有没有委托书?能否给我看看?”记者问。

  好不容易,陈桂生找来一张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书,但内容并不是委托其销售博Ⅲ优273稻种。陈桂生同时承认,这些种子由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定市种子经营部负责人赖力森提供销售。

  但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他销售的这些博Ⅲ优273稻种包装袋上标注的审定编号是桂审稻2004020,只通过了广西区域审定,不是国审品种,并不能在广东销售。听到记者的询问后,陈桂生低头不语。

  1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罗定市区的迎丰源种子经营部,该店正是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定市种子经营部。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售货柜台显眼的位置发现,该店销售的三个品牌博Ⅲ优273,生产经销商分别是广西万禾种业有限公司、广西博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中正科技有限公司。

  当记者表明身份要求查看以上三个品牌的包装袋是否规范时,遭到经营部负责人赖力森拒绝。“不给他看!”赖力森一边大声吩咐前台的销售员,一边呵斥记者“走开!”随后他拿来长铁棒扑向记者。

  当看到记者准备打电话报警后,赖力森遂扔下铁棒,走出门外,开着一辆小车匆匆离开。

  “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生产经营种子”

  《种子法》的相关管理规定表明,通过广西或四川审定的品种,只能分别在广西、四川有效区域推广销售,跨区域经营是不允许的;即使是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也必须明确注明其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

  6月17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罗定市农业局种子站站长张东荣。他表示,将对这一事件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当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从罗定农业局种子站了解到,赖力森是该市农业局一位中层干部,现任信息股副股长。广东省种子总站市场管理科科长李小宁表示,农业局工作人员参与种子经营违反了有关国家规定。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也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

  据悉,杂交水稻博Ⅲ优273品种于2010年5月31日通过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审定,适宜粤北以外稻作区晚造种植,编号为粤审稻2010029。2007年12月10日,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与王腾金、刘振卓及广西博白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签定了《杂交水稻品种博Ⅲ优273授权开发协议书》。该协议明确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拥有博Ⅲ优273在广东的独家生产经营权。因此,未经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广东区域生产销售博Ⅲ优273稻种均属侵权行为。

  近日,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赖力森立即停止在广东区域销售博Ⅲ优273稻种,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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