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7月6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李建辉匡龙今天上午,湖南省道县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成宇受贿案在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何成宇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为39.5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自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何成宇利用担任道县湘源大道工程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的职务之便,为该工程承建商熊某在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及协调处理矛盾等方面帮忙,9次收受熊某贿赂款共计30.5万元。2007年8月,何成宇的儿子高考录取期间,熊某为湘源大道工程阻工一事到何成宇办公室找其协调处理,何成宇趁机向熊某提出借3.5万元用于儿子上大学跑关系,熊某立即照办。何成宇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童某5万元,收受蒋某、何某4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何成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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