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前爆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两种化学成分:一种是含有玩具泥胶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另一种则是从石油中提取的“特丁基对苯二酚”。昨日,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发函回应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和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表示正在密切关注此事。据了解,上述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日常检测项目。(《新京报》7月6日)
某门户网站的相关调查显示,“您是否相信麦乐鸡中的化学成分对人体无害?”有近7成网友表示不相信。从目前这起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来看,大多人把目光集中在国内权威声音上,普遍认为,国家监管部门应尽早向社会公布,麦乐鸡的两种化学成份是否对人体有害。令人遗憾的是,到眼下为止,只听到麦当劳“自证清白”,负责食品安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失声不语。
近年来,事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无论是“苏丹红”风声鹤唳,还是“强生”胆战心惊,以及PVC保鲜膜含致癌物质,总是国外相关机构发出警告信息后,国内的监督管部门才开始行动起来。一连串的事件让人产生疑问,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为何总当国外的“跟屁虫”。
究其成因,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制度的空缺,使国内信息安全调查总是慢半拍。在国外,要求收集信息必须准确,并要在研究单位、政府机构、粮食生产与食品加工企业及消费者之间进行有效交流,以便增加透明度,努力促进食品安全。同时,收集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开展交流。譬如,日本建立了及时有效的从国际组织及海外各国收集信息的机制。而在国内,不仅内部食品信息交流网络,尚未架构起来,而且与国外信息交流,更是少的可怜。
信息披露环节过多,也使得信息公开很难做到及时、公开。从国外来讲,一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样,可以在收集到可靠信息后立即发布相关警告或指令。而在国内,在监管部门收集到安全问题信息后,都必须上报上级主管卫生部门,然后再通过上级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审批,在最大程度地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国内市场各方面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卫生部才发布相关的产品安全警告或提醒。如此众多环节,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安全警告总是姗姗来迟。
检测标准严重滞后,更让洋品牌常常在出现安全问题后,总是表现得傲慢无礼。在很多情况下,国家质检部门不是不想向公众及时发出安全信息,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说,我国1996年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其中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但10年后发生苏丹红事件后,国家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有关“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再以麦乐鸡所含的化学物质为例,由于目前对这种物质没有国家统一的易行的检测标准和手段,只能任其自说自话,信口雌黄。
说到底,食品安全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考验着一个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智慧。安全信息警告为何总是先国外后国内,无疑给我们提了个醒:信息交流机制如何架构,信息披露机制如何做到畅通无阻?国内安全检测标准的缺失如何尽早弥补?类似问号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尽早拉平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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