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破解内幕交易案件取证难题 举证责任倒置或入司法审判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14日07:33
  本报北京7月13日讯记者周芬棉记者今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与最高法院联手,研究严惩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新举措,最高法院或出台司法解释或专门发文,法院在审理内幕交易案件时,将在举证责任方面有重大突破。

  据这位权威人士介绍,具体做法是,在证监会初步认定发生内幕交易行为并掌握一定证据,移交法院审理时,法院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要求行为人自辩自己没有从事此违法行为。此举有利于破解打击内幕交易取证难题。

  另外为严惩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最近在着手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这是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证监会已联合经检监察、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调研,目前调研报告已经初步形成,拟将工作中接触内幕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

  有法律专家对记者分析,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仅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这一规定,主要着眼于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知情人,没有明确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的知情人纳入其中。因此,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纳入监管范围,将是对法律的一种突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接连发生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行为。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被卷入其中,此前*ST高陶内幕交易案,南京经委原主任刘宝春违法交易行为被曝光。

  据这位权威人士透露,证监会目前还在研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基本的思路是通过整体上市来解决,现在还有些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