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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5旬男子26年“十进宫” 累计获刑18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4日17:38
  中新网宁波7月14日电 (记者 何蒋勇)近日,浙江奉化法院第二审判庭内的一名男子毛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在审判长宣读他的过往犯罪前科时,庭下的旁听人员一阵唏嘘。这位年近50的男子自18岁起已10次“进宫”,包括两次劳动教养在内,在成人后的26年内已被判刑18年10个月。

  2010年4月5日,手头没钱拮据的毛某来到浙江奉化一家理发店,在与老板闲聊间,一个歪主意在他的脑海中慢慢形成。

  “你认识专门操办酒席的朋友吗?我爹去世了得找个人办丧事。”毛某问理发店老板。正巧,老板的妯娌是干这一行,于是她当即给妯娌打了电话,约好时间、地点见面。

  当天下午2时许,毛某披麻戴孝地来到事先约好的地点与受害人徐某见了面。当时,眼见生意找上了门,徐某很热心地跟毛某商谈起操办丧事的具体事宜起来。在谈到买菜的环节时,毛某对徐某说,自己买东西的钱还不够,希望徐某可以先借点给他,想着反正到时酒席也要自己去办,账目可以一起结算,于是徐某很大方地借了毛某2000元。

  此后,毛某拿着到手的2000元钱路过奉化岳林街道后方村的一个棋牌室,因为好赌,在短短不到一小时内就将2000元钱输了精光。想着翻本的毛某又想到了徐某,于是一个电话过去,以同样的理由又从徐某处骗来了3000元。很快,这3000元也输了精光。

  此后,毛某再次故伎重演,谎称家里来了亲戚,从徐某处骗得3条硬壳中华香烟,以每条35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他人。此时的徐某也产生了怀疑,赶忙打电话给毛某所在村的朋友,问问有无人去世。当得知村里根本没人去世时,徐某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于是当4月6日上午毛某再次打电话要拿香烟时,徐某施计将毛某引来扭送到公安机关。

  据了解,1966年出生的毛某,小学文化,没有工作。1984年因盗窃行为被劳动教养二年;1990年10月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四年;1994年又因诈骗行为被劳动教养二年六个月;1997年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1999年、2003年、2005年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年和一年六个月;2001、2007年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十个月。

  据本次诈骗案件的主审法官介绍,当年自己还是书记员的时候,就已经接触毛某的案子,如今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想不到跟毛某又见面了,真的希望不要再第11次见到毛某出现在被告人席上。

  办案法官兵表示,尽管在法庭上毛某自己已认识到了错误,但看着他的记录实在让人无法再相信,等待他的将继续是他熟悉的铁窗生活。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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