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7月14日播出节目“莫与农民争利”,以下为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山东省邹城市地处重要的采煤区,由于大规模的地下开采,致使地表沉降,耕地急剧减少,当地许多村民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为此,兖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给村民们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但记者在采访当中发现,村民本应拿到手的钱却有一部分被无故地截留。
解说:
在山东省邹城市有两个紧密相连的村庄——中鲍村和后鲍村。这两个村的村民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可从1986年开始,兖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这里进行煤炭开采,这里的环境渐渐地变了。
丁荣海 后鲍村村民:
以前都是粮田,以前这一片全部都是(粮田),从那边一直到北边那低的(地方),这一片都是俺村的地。
记者:
大概有多少亩?
丁荣海:
得有六七百亩,六七百亩水面现在是,好好的地都挖成坑了,那怎么不心疼。
解说:
69岁的村民丁荣海告诉记者,原来村里每人有一亩七分地,靠种粮食一年一亩地有2000块钱的收入。可是,由于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现在每人只剩下三分耕地。丁老汉说,靠这点地打的粮食,自己连糊口都很勉强。
丁荣海:
像我这样的打工(人家)都不要了,能干什么,也算70岁的人了,现在就指望这三分地,如果不在这儿开矿,俺们生活都不孬。现在矿一开采,俺们的生活都不好了,为什么呢,地塌陷了,没地了。
解说:
在这里,面临着同样困境的远不止丁荣海一个人。这些年来,后鲍村因采煤塌陷而无法耕种的土地共计1200多亩,而且还有一些耕地正处在塌陷过程中。
后鲍村村民1:
现在哪儿有地呢,现在没地了老百姓。
后鲍村村民2:
(祖祖辈辈)都是种地,老农民能干嘛都是种地,以后就是说没有地了,生活以后怎么办呢。
解说:
耕地塌陷不仅给农民的生活带来影响,也影响了村集体的发展。今年57岁的王宪敏从1987年开始担任了后鲍村村支书,说到采煤塌陷地带来的影响,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王宪敏 后鲍村村支书:
原来就是不塌陷、不上水的话,正常的耕种,老百姓一年两季,一亩地在2000块钱左右。
记者:
一千亩地就是?
王宪敏:
一千亩地就是200万左右,现在就是说一千多亩左右的水面,因为水深、水面大,养鱼没人敢放(鱼苗),塌陷还不稳沉,还逐年在变化。
解说:
村支书说,为了减少损失,村上曾尝试着把采煤塌陷形成的水塘以竞标的方式发展养鱼,但由于水塘的深度和面积在不断变化,养鱼的难度大,很少有人愿意干,所以承包费也格外的低。
王宪敏:
一千多亩左右的水面承包费竞标不到三万块钱。如果正常种植,种粮食的话,单纯粮食一亩地2000斤粮食,最低2000斤。去了成本,去了投资化肥,最低也得在120万左右,老百姓的收入总体的。
记者:
这个差距太大。
王宪敏:
这个差距没法比。
解说:
针对采煤塌陷区群众生活的现状,2002年,邹城市的上级济宁市政府与兖州矿业集团达成补偿协议。协议规定:由采煤企业对失去土地的群众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据邹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介绍,具体补偿的标准为每亩31000块钱。
韩西仲 邹城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兖矿集团采取大包的方式,每亩按照3万1的标准对整个采煤塌陷地这一块进行补偿。
解说:
那么这每亩31000元的补偿款是否足额发放到村集体和村民手里了呢?在太平镇,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足额拿到这笔钱。
兖矿集团按照的每亩地31000标准补偿的款项究竟包含哪些内容,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
这31000里面包括哪几项?
李健民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地企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数字是这样,土地复垦费是9100每亩,管理费是900块钱,剩下的21000就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正常的小型附着物,大田小型附着物的补偿。
记者:
像这个补偿金是支付到哪儿了?
李健民:
这个钱是到了国土局。
解说:
记者随后到邹城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采访,邹城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韩西仲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向邹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委托政府部门组织复垦,每亩31000的补偿款中9100元的土地复垦费由邹城市国土部门支配使用,来进行塌陷地的治理。
记者在邹城市财政局了解到,每亩2.1万元的补偿金足额从市级财政划拨到乡镇一级财政。这一点,记者在乡镇采访时得到了证实。
记者:
采煤塌陷区绝产地征收,从市级财政到划拨到镇级财政多少钱一亩?
司伟 北宿镇财政分局预算课科长:
2万1一亩。
解说:
据介绍,每亩3.1万元的采煤塌陷地补偿款中,邹城市国土资源局收取1万元,剩下的2.1万由邹城市财政局支付到乡镇财政所,然后乡镇财政所将2.1万元支付到村级账户和村民手中。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王宪敏:
原来到村里是17000多(一亩)。
解说:
明明每亩21000元的补偿金,为什么到村里就变成了17000,问题究竟出在哪一个环节呢?
汤洪先 中鲍村村支书:
这个不是上面扣留了15%吗,镇里不是扣了15%吗。
记者:
镇里扣15%?
汤洪先:
是啊。
记者:
那有没有告诉你为什么要扣15%?
汤洪先:
人家这个事,上面领导,肯定不好问这个事。 解说: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太平镇财政分局预算科科长郭永东。
郭永东 太平镇财政分局预算科科长:
支付给村里是1万7每亩。
记者:
等于是提留大概15%是吗?
郭永东:
15%。
解说:
据统计,2000年至2006年,太平镇共征用采煤塌陷绝产耕地3706亩,按照15%的截留比例,该镇共截留征地款1100多万元。从土地补偿金中截留的并不仅仅是太平镇,记者在北宿镇采访时发现,2.1万元的补偿款同样被镇里截留了15%。那么,镇级政府又是以什么名义对土地补偿金进行15%的截留呢?
记者:
提留的这个依据是什么?
郭永东:
提取部分是一直延续原来的做法。
记者:
没有一个文件或者法律上的依据吗?
郭永东:
我接手工作以后,我没有见到这个文件,是延续以前的做法。
解说:
没有任何文件说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是在邹城的产煤乡镇都不约而同地对本应下发到村集体和个人的土地补偿金截留15%。对于这15%的截留,农民们无法理解。
村民1:
没有通过老百姓知道,他就把这15%扣了,这个就不合理。
王宪敏:
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讲,村里的角度是有点不太合理。
村民2:
我们最想知道的是我们的地塌了,矿上的挖煤补偿的钱哪儿去了。
解说: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么这2.1万该如何支付呢?
记者:
但是按照你们的协议的话,这个21000是应该支付给村集体和农民的是吗?
李健民:
对,是的,这21000就是集体和个人的。
记者:
村集体的。
李健民:
村集体和个人的。
周生宏 邹城市常务副市长:
土地补偿金农民安置,加上青苗补偿这块是21000元,由市里统一拨付给所在的乡镇,在乡镇的监督下分配到每个村。
记者:
就是说这2万1是要归到村集体和农民手里的,是吗?
周生宏:
对。
解说:
从2000年到2006年,太平镇截留的本属于村集体和村民的1100多万元的补偿款究竟用在了哪儿?记者在追查这笔钱的去向时发现,这其实是一笔糊涂账。
记者:
没有对1100万进行专项管理?
郭永东:
这个没有专项管理,因为对这个也没有要求专项管理,单纯这1100万用在哪些地方这个不好区分。
解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截留的资金,镇里并没有进行专项管理,都是直接纳入预算外资金和其它资金一起捆绑使用,所以没有人能够说清楚这笔钱究竟花在哪里。尽管21000元补偿款有相当一部分下拨到村里,但这笔款项的15%却被镇上截留了,这种做法直接影响到了群众的生活。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
采访当中村干部和村民告诉记者,本该属于村集体和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是大家将来生活的保障,他们迫切希望这笔被截留的保命钱能早日下发到手中。
在这里我们还想再一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就意味着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的名义截留,如果地方政府都像邹城市的一些乡镇那样,与失去土地的农民争利,那么农民的生活又怎么保障呢? (来源:央视《焦点访谈》)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