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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宋元粮仓”遗址被毁续:开发商称无过错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5日06:07
  镇江城投集团首次就“宋元粮仓”遗址被毁事件作出回应 透露遗址被发现内幕

  文/本报记者张强

  昨日,本报A10版“新闻蓝页”刊登了《镇江宋元粮仓被毁事件调查》一稿。自7月9日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所长林留根“拍案而起”至今,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的开发商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注:以下简称“镇江城投集团”)一直保持沉默。昨日,该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董事主动联系本报记者,罗列证据,欲证明该集团在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事件中并无过错。

  “粮仓发现前已被局部破坏”

  这名集团董事称,在这起事件中,镇江城投集团是主动邀请考古队介入的。因为根据史料记载,无论是镇江的文物部门,还是城投集团下设的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都预测该项目地块下应埋有文物。于是,该集团主动申请文物勘探。

  2009年7月22日,镇江城投集团向江苏省文物局正式递交了《关于对镇江市双井路工程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申请》。在附件中,他们列出了7处可能存在的地下文化遗址,以及9处需要保护的地上古建筑。一周后的2009年7月30日,江苏省文物局致函镇江市文管办,委托其对该项目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2009年8月11日,镇江城投集团与镇江博物馆签订《考古勘察、发掘工作协议》,城投集团在考古单位进场前一次性付清了应提供的75万元考古经费。协议明确约定:乙方负责对甲方“用地范围内的古代遗迹——唐宋粮仓遗址、袁公渡、拖板桥、京口驿、唐宋城垣、明代城垣、娃娃桥等遗迹进行考古发掘。”

  进入10月份,协议中预测的“拖板桥遗址”逐渐显现。该名董事称,此时,考古组认为拖板桥应是整个文物群的中心,便围绕该桥展开发掘,但直至2009年11月22日,仍无其他收获,考古组便对外公开宣布“考古挖掘工作告一段落”。“也就是说,直到11月22日,还没有任何人知道宋元粮仓的存在。”

  在镇江城投集团看来,宋元粮仓遗址的被发现,纯属偶然。在11月22日考古组宣布考古工作告一段落之前,城投集团只在远离发掘中心——拖板桥的地带施工;但在11月22日以后,大规模施工机械进场了。

  虽然早在之前的11月中旬时,施工队就已在平整场地时部分发现了夯土遗存,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到了11月下旬,大型施工机械把地面挖了1.5米~2米深后,才开始发现大面积的夯土遗存,项目管理人员便联系了考古组,但当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那是粮仓遗址或其他的珍稀文物。直至挖到2009年12月7日,考古人员终于确定那是宋元粮仓遗址。

  该名董事认为,不仅是业余的施工队,就连专业的考古组都未能及早判断那些夯土是粮仓遗迹。截至12月7日,若干宋元粮仓遗址已被施工队在早前不同程度地毁坏,“但遗址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的,我们没有过错。而且,我们对受毁粮仓的砖头进行了编号,林留根应该知道这些事。”该名董事如是认为。

  豪宅地块内粮仓遗址11处

  4天后的2009年12月11日,镇江市建设局暨城投集团和镇江市文物部门,就“如何将新发现的拖板桥和粮仓遗址的保护与房屋建设有机结合”的问题召开了协调会。林留根未出席该次会议。

  会上决定:原址保留拖板桥;至于粮仓遗址,“对与已规划建筑不重合、无冲突的地下文物遗迹,利用规划中的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就地局部保护;有重合、冲突的,对建筑结构进行微调,考虑二层以下架空。”城投集团向镇江博物馆追加考古经费25万元。

  2009年12月25日,受镇江相关单位邀请,南京博物院组织包括林留根在内的专家赴双井路发掘现场考察认证提建议。当时已经明确,在如意江南地块内的粮仓遗址共计11处,而非目前外界盛传的13处——其他2处在相邻的其他地块,几年前已被误毁。

  该名董事说,因发现宋元粮仓而修改规划,如意江南项目的建筑面积减少了,加之相应结构的改造、配合遗址保护以及安置补偿,开发商镇江城投集团总计增加各项费用近1.5亿元。

  “只要求我们保护4座粮仓”

  该名董事向记者诉苦说:“林留根老师误解了省文物局于今年2月3日作出的协商决定,那就是要求"局部保护",而非他个人提议的"考古优先,整体保护"。”

  据了解,今年2月3日下午,江苏省文物局合同镇江市文化局、文管办负责人、镇江市城投集团负责人等,就宋元粮仓保护问题召开了专门会议。从会议材料看,参会各方认为:“由于建设施工现场状况已对全面做好文物保护造成了极大的不利,镇江市文化局提出的保留4000平方米以上遗址面积的思路基本可行。”——遗址总面积4万平方米,而省文物局考虑到已有相当部分被毁,提出至少保护4000平方米。

  该名董事介绍说,会议决定的保护方案是:原址保护拖板桥、复建1、2号粮仓,保留3号仓的全部和9号仓的大部分,其他仓原样套取保护,以维护遗址的完整性。同时,要确保2~3座粮仓上部不能有建筑物出现,将遗址完全暴露在外,以避免古遗址被肢解现象出现。

  他拍着胸脯说:“2月9日,江苏省文物局把会议形成的《关于镇江双井路大运河仓储遗址保护的意见》下发镇江市文化局,并抄送至国家文物局和镇江市人民政府。我说的话都是有证据的,省里只要求我们保护4座粮仓,而非全部的11座,我们从未违反过省文物局的《意见》。”

  林留根:“别把我当文化斗士”

  该名董事地说,林留根是“传承历史文脉的良心”。“我们认为,林留根所长的出发点跟我们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传承镇江这个江南古老城市的历史文脉。林留根所长本身也是镇江人,他在镇江工作过,是热爱镇江的。”

  对于开发商镇江城投集团的回应,林留根表示他“不想再纠缠于此事”,他只希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能够进行反思。他说,自从自己“炮轰开发商破坏宋元粮仓”的新闻传开后,很多网民把他视为“文化斗士”,他“担当不起”,因为“保护文化遗产不是某一个人的事”。

  镇江城投集团自称并无过错,上级文物部门只要求他们保护最少4000平方米的遗址。对于这一说辞,林留根平静地说:“我不知"4000平方米"的说法从何而来,我只知道粮仓是在他们的手上被毁的。退一万步来讲,哪怕真的只要求他们保护4000平方米,开发商真的做到了吗?文化遗产不是某一个人的,也不是某一个地方政府的,文化遗产属于全体老百姓的。”

  林留根炮轰开发商破坏“宋元粮仓”遗址;开发商辩称自己无过错,因为遗址是在未被确认前,在施工过程中被“发现式毁坏”的,这是难以避免的。

  无论如何,客观上,粮仓遗址的确被严重损毁了,谁该为此担责?——这真是一本难念的经。开发商无法证明自己在“发现式毁坏”遗址的过程中不是故意的,林留根也无法证明此乃蓄意破坏。人心隔着肚皮,靠揣摩人心来判断是非,注定难以完全公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才是破解之道。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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