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美国司法部当地时间15日罕见地主动提供要求法院没收陈水扁家族在美房产的诉状内容,并且详列所触犯的民事没收及洗钱相关法律条文。
美国政府15日稍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没收陈水扁夫妇当权期间,涉嫌以贿款购买的2栋豪宅。其中一栋在纽约曼哈顿;另一栋在弗吉尼亚州凯斯威克(Keswick)。
本案的提讼依据,是美国法典第18编第981条;及第18编第1956、1957条的相关条文。其中第981条为民事没收法(Civil Forfeiture);第1956条为利用金融工具洗钱相关法律;1957条为藉由特定不法活动,从事房地产交易。
根据向纽约州及弗吉尼亚州司法部提出民事没收诉状内容,当中所列犯罪事实,与台湾检方的起诉书内容相同。
诉状中并提出6大起诉理由,其中包括被告名下房产是以不法行为所得资金购得等。
美国政府要求没收的两笔房地产分别是位于纽约市西28街261号的Onyx Chelsea公寓大厦5B号;以及弗吉尼亚州凯斯威克Ferndown Lane 2291号独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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