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7月18日电 (记者 包蹇) 为积极应对近年来动拆迁矛盾多发、频发的现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向矛盾纠纷积聚、多发领域进一步延伸,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进一步衔接,日前,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会同区建交委成立了动拆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徐汇区动拆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动拆迁纠纷调委会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保障、日常管理等。这是该市首家动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徐汇区动迁纠纷调委由区建交委管理,业务上受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指导。调委会主任由区建交委分管领导担任,设副主任与委员若干,由区建交委、区动迁办、区房管局、区化解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或负责人担任。调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正副主任由调委会正副主任担任,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人员由区司法局与区建交委从熟悉动拆迁相关工作和法律知识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并由调委会择优聘用。徐汇区司法局负责对调委会及调解室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并会同区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调委会日常主要承担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调解因动拆迁补偿标准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调解因动拆迁人员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三是调解动拆迁遗留矛盾,四是开展动拆迁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动拆迁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五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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