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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驻京办已撤11家 保留者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0日20:14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意见发布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至今,被撤销的驻京联络处有11个,包括陕西省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西安市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榆林市神木县、横山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等单位。

  6月20日,在意见整整提出6个月的时间里,据记者调查,陕西省11家被撤消驻京办都已进行登记注销。据悉,陕西省在此次驻京办整顿中坚决贯彻了国务院的指令。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陕西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也是一个欠发达地区。自西部大开发十年完胜以及新一轮的“关——天”整体规划的出台,陕西省也进入经济发展的快速发展期,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在现行体制下,需要国家支持的地方很多。各地政府驻京办需要向中央部委、国务院等部门做大量的工作,以取得他们更多支持。然而在此情况下撤消11个驻京办对于陕西来说确实是牺牲很大。尽管如此,陕西省政府高层领导仍然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头脑清醒,果断作出决定,该撤的撤,该留的留,绝不马虎!

  时值7月20日,记者再对陕西省对于驻京办裁撤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采访。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陕西省内予以撤销的11家驻京办已全部进行了注销,他们现在主要做的是一些收尾工作,如人员安置,固定资产分配等相关事宜,同时根据国务院规定对于现存驻京办进行的下一步了工作安排。

  记者了解到,在对被撤消的驻京办人员安置上,陕西省政府结合具体情况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将人员分为两类进行安置。一是对于正式派出人员,基本上采取调回原单位统一安置。据介绍,这一部分工作已经完成。二是对于聘用人员在解聘后的合理安置。陕西省驻京办积极联系各单位,努力做好解聘人员再就业安置等相关事宜。与此同时,对于特别困难的聘用人员,国务院也提出当地政府可以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请求,北京政府配合帮助解决。

  然而在裁撤驻京办的过程中,固定资产如何处置也一直受到各界关注。在这一问题上陕西省政府提出了:要求规范处置固定资产,这些资产主要涉及房屋车辆、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所办实体等四大类。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政体分开制,陕西省驻京办将对以上实体进行委托拍卖、出售、转让等公开处置方式。处置过程中陕西省政府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纪检部门等要加强指导,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贱卖的情况以达到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目的。

  同时,陕西省政府结合自身特点,在省级层面上将建立“全省政府系统驻京办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对原先规定的“谁派出谁负责”的模式进行了统一的管理与规范。通过这一制度,使全省各驻京办能够及时的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进行于处理,做出统一部署,提出应对办法。

  而在派驻地北京,陕西省政府也拟建立“全省政府驻京办系统主任工作会议制度”。 此项制度的落实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省政府驻京办主任牵头,联合12位驻京办主任,充分发挥陕西省政府职能,主要研究在陕西各驻京办在北京事宜,进行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平台,打破了以前驻京办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乱散的观念,有利于树立陕西在北京的整体形象。(王乐文 邹雪)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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