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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昨日宣示成立廉政署 法官警察清廉门槛高

来源:东南快报
2010年07月21日04:04

  国民党“执政”两年多来,接连爆发的军中卖官案、台中警官与黑道来往和“高院”法官收贿案震惊全台, 在军、警、司法系统相继爆发贪渎弊案之后,“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从政以来,最重视的是廉洁,最痛恨的就是贪官污吏!改革已经刻不容缓,马英九认为必须彻底整顿改革,才能不负人民所望。为展现肃贪决心、回应民众反贪期待,昨天下午3点,马英九在听取完廉政署设置简报后,亲自宣示成立廉政署,成为台湾第一个肃贪的专责机构,以重振清廉的政治伦理。马英九还指出,不管是司法体系、警察单位、“中央”和地方公务机关等,清廉尺度全都高于一般人的标准。马英九将从官员个人操守、机关文化、防贪机制三大改革方向,给外界一个清楚完整的交代。

  声音

  “毕竟‘高院法官’涉及集体收贿的案件,‘政府’必须有具体作为,改革已刻不容缓 !” ——马英九

  民调

  七成民众期待有肃贪机构

  有七成民众对目前的现况不满意,期待有一个专责的肃贪机构。

  肃贪

  马英九昨宣示成立廉政署

  昨日下午3点,马英九会见“行政院长”吴敦义带领的相关部会首长,听完“法务部”关于设置廉政署的简报后,亲自宣示成立廉政署,展现清廉执政的决心。当年参选“总统”时,马英九就曾提出廉政革新政策,当时并不赞成台湾马上比照新加坡、香港,增设专责廉政机构,应该先设立廉政委员会,只是没想到贪腐超乎意外,得加快脚步成立。党政人士形容,这是马英九后半任期最重要的改革大菜。

  马英九表示,对于司法官集体贪渎案,深感痛心疾首,所以他认为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肃贪行动,才能向人民交代,他要求 “行政院”与“法务部”提出“立法”规则,将廉政署设在“法务部”之下,送交“立法院”审议,让肃贪、防贪的工作,更有效发挥。并期许“立法院”党团能够全力支持,务必在下个会期列入优先法案督促过关。

  马英九语气坚定,表示清廉不只限于“政务首长”,而是每一个公务员心中的理念,让公务员知道清廉是不能违反的原则,不会再发生少许贪渎官员,让所有公务员蒙羞的弊案。马英九指出,设立廉政署有三大功能,一是增强肃贪防贪的功效,二是防微杜渐,推动防贪工作,最后则是要符合民众期待与国际潮流。

  标准

  法官警察清廉门槛高人一等

   据悉,早在司法官涉贪案尚未爆发前,马英九对于被侦办的涉贪法官为数如此之多,显见并非只是一、两件个案,感到高度震惊,也体认到司法风气整顿之必要。马英九在6月间便指示吴敦义,应督促“法务部”朝设置“廉政署”的方向研究; “法务部长”曾勇夫也早在7月2日就赴府进行第一次简报。

  据官员透露,对于“法务部”第一次的规划,马英九显然还有很多意见,认为标准应该更为严格落实,不管是司法体系、警察单位、“中央”和地方公务机关等,全都要采高于一般人的廉能尺度,因此要求“法务部”回去再研究改进。

  “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从政以来,“最重视的是廉洁,最痛恨的就是贪官污吏!”因此对于防贪肃贪以及司法改革,马英九极度重视,也决心贯彻落实。人民对于司法机关的批评,以及过去对于行政部门涉及的贪渎问题高度不 满,这些声音,“总统”一直认真的放在心上。

  方案

  官员个人操守、机关文化、防贪机制3大改革方向

  马英九将从官员个人操守、机关文化、防贪机制三大改革方向,给外界一个清楚完整的交代。

  据透露,除宣示修法成立廉政署,马英九仍坚持回到“制度面改革”,例如廉政署是防贪机制的一环,其余在个人操守、机关文化部分,“府院党”也将强化清廉问政公约、机关廉政伦理规范,予以具体落实,建构廉洁风气。

  党内部分声音认为,马英九抛出廉政改革方案,只是给人民一个交代,若要让司法官收贿事件真正“止血”,就是立即让前“立委”何智辉落网。

  对于接连弊案重伤政府形象,高层明确表示,法官收贿是多年沉痾,这次爆发出来,关键仍在“检察总长”黄世铭勇于任事,“‘总统’当初任命黄世铭,就是要加速推动司法改革”。

  辟谣

  设廉政署救“五都”选情?

  “行政院长”吴敦义证实早在今年6月就曾针对此议题与马交换意见,他强调,此事无关年底选举。

  对于外界质疑廉政署会和调查局权责重迭,吴说,“时空环境有时候会一些变化,它(廉政署)是专责做重大贪渎案件的

  查缉工作,它同调查局会去完全合作,不会只重竞争。” 吴表示,征询过当时内定接任调查局长的意见,他基本上也不排斥,在与“法务部长”曾勇夫研商后,就拟定让调查局跟廉政署成为同心协力的友军,分进合击地肃贪。

  反应

  王金平:尊重并乐观其成

    “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表示,因法官集体收贿冲击司法体系,“总统”感受迫切需要,才一下子就决定要设立廉政署,澄清吏治。尊重“总统”的主张并乐观其成。不过王金平也说,“立法院”是合议制,将来廉政署的法制建立,还是得回到“立法院”审查、通过,至于如何审查及建立制度,仍需“立院”朝野党团沟通协商。

  激辩

  是否造成组织迭床架屋?

  民进党“痛批”多设一个廉政署,根本是迭床架屋,因为目前现有体制,已经有调查局、政风司、特侦组跟“监察院”,廉政署跟政风单位业务恐有重迭,而如果按照目前打算设置在“法务部”下,不是独立机关,行政体系难保不会再出现包庇自家人的情况。曾考察香港廉政公署的国民党“立委”吕学樟也表示,“以目前来看,业务是有一部分重迭,会造成组织迭床架屋”。

  吕学樟还表示,香港没有“调查局”,检察官属性与台湾不同,所以才会设置廉政公署,“检察官起诉后,定罪率非常高”,所以他认为,如果台湾设置廉政署,结构会与香港不太一样。

  民进党“立委”以过去民进党政府时代,前“法务部长”陈定南也希望成立廉政署执行肃贪,却被国民党拒绝,质疑马“政府”成立廉政署,并非真心肃贪。

  对此,国民党“立委”谢国梁表示,民进党“执政”时期虽然也有意成立廉政署,但当时“调查局”抓了非常多民进党贪官污吏,国民党质 疑民进党政府是想藉廉政署分化“调查局”的力量,所以当时不同意;现在法官、公务员确实都有风纪问题,民意又有呼声 ,因此有必要成立廉政署。

  他指出,成立廉政署不是一件坏事,“法务部调查局”有40%的业务在肃贪,未来廉政署、“调查局”两个机构的业务如 何分工?好比缉毒的工作,“调查局”、警局也都有负责,因此关键在如何做到分进合击,不要迭床架屋,这是未来“立法院”审议时最重要的关键。

  至于外界有人认为,廉政署应置于“监察院”之下,谢国梁认为,廉政署拥有司法警察调查权,所以侦查调查是比照“ 法务部调查局”,既然有这种侦查调查的功能,就跟“监院”功能设计不一样,所以设置在“法务部”之下是比较恰当的,因拥有司法警察的身分,可以做犯罪侦查功能。

  深度

  廉政署有效打击贪腐

  政治清明攸关竞争力

    廉政是严肃的普世价值,台湾至今仍未设置事权统一、责有专任的廉政机构,在打击贪腐工作上也就难有事半功倍之效。 虽设有“调查局”等单位,负责贪渎之防制与官箴之确立,但对贪渎案件查察却没有司法调查权;调查局所设“廉 政处”,虽具有司法警察权,但碍于职掌繁多与人力有限等诸多因素,对机关贪渎的防制与事后检讨改进难免力不从心;“监察院廉政处”虽也有调查权,惟仅追究公务员行政责任,不及刑事不法,权责十分有限。

  廉政署确实应该尽速成立,因为官员清廉与否,关乎政治清明,更攸关台湾竞争力。

  他山之石

  香港赋予廉政署特殊权力

  无须恪守“无罪推定”

    香港廉政公署之所以发挥打击贪腐功能,主要是赋予特殊权力,廉政专员可径行发动搜索也可强制处分,更无须恪守“无罪推定”原则,官员只要财产、消费或生活与合法收入明显不相当,廉政公署就可以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甚至可以扣留证件和限制处置财产。反观台湾筹设的廉政署,依草案所订,侦查主体仍在检方,搜索监听尚需法官审批,预算也要送“立法院”审查,未来能否独立行使职权,自然令人担心。台湾法界建议“廉政署”直隶“总统”或隶属“监察院”,原因在此。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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