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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部门建联动机制破解判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21日07:43
  中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张华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3分报道,法院判决“执行难”,相当于开出“法律白条”,有损法律尊严,不利社会稳定。而靠法院“单打独斗”,走“强制执行”的独木桥,也无法根治“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昨天(7月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已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各部门联动破解“执行难”。

  执行联动机制涉及20个部门。目前,执行难主要体现在人难找、财产难寻、财产难动。联动机制规定,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和下落,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这些都有利于解决“人难找”的问题。

  联动机制规定,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应当分别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和开户、存款情况,及时办理存款冻结等事宜;工商部门应当协助法院查询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财产难寻”问题。

  对于“财产难动”,联动机制也出台了一些强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

  孙军工:“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可直接向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变更登记,不需要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公安机关还要协助办理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协助停止办理被执行人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协助停止办理涉案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银行部门对涉及金融债权的,可以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证券机构应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表示:

  俞灵雨:“这些部门能够联合起来,共同对同一个被执行人实施制裁的话,我们的机制就发挥作用了,结果就是让被执行人感觉到:痛,我付出的代价很大!最终,我们希望大量的案子,能够通过被执行人自动去履行,这样我们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就相应迎刃而解了。”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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