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义乌7月24日电 (记者 董齐 通讯员 陈正明)日前,广东陆丰19岁打工妹林贝欣未出省却成为浙江义乌警方通缉犯事件引起多方关注。今天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目前该市警方已按照法律程序对林贝欣进行全面调查,一旦排除林贝欣的犯罪嫌疑,将第一时间解除对她的强制措施并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据了解,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团伙,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罗某、蒋某、陈某(均为女性)等人。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罗某、蒋某、陈某等人的住宿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她们以林贝欣(女,1990年10月22日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的身份证在义乌登记入住。犯罪嫌疑人罗某、蒋某、陈某等人也均交代指认,林贝欣也参与了作案。2008年9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林贝欣因涉嫌盗窃被义乌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2010年7月16日晚,广东越秀警方抓获林贝欣。但让人意外的是林贝欣告知警方她并未出过广东省,同时其工友也证实义乌盗窃案发生时林贝欣正在服装店中打工,并没有作案时间。广东警方经过调查还得知三年前林贝欣身份证曾经被偷过。
7月17日,广东警方将林贝欣被捕消息以及种种疑点通告给义乌警方。义乌警方接到情况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办案人员将林贝欣带回并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为慎重起见,义乌警方对林贝欣变更了强制措施,并对其生活住宿等进行了妥善安置。
记者得知,林贝欣在义乌接受调查期间,有关办案人员与其家属进行了沟通和联系,表示一旦排除林贝欣的犯罪嫌疑,警方将在第一时间依法解除对她的强制措施,并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林贝欣本人对义乌警方按法律程序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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