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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破解诉讼监督难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6日07:03
  本报记者霍仕明张国强

  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如何创新载体、保证监督有力、渠道畅通、取得实效?

  通过今年年初开展的“诉讼监督年”活动,大连市检察机关给出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大连检察机关以实现社会矛盾化解为终极目标,从抓好公正廉洁执法作为突破口,搭建起一个多方协调配合、联系紧密的诉讼监督大平台。

  去年年底才就任的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伟说,来大连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最大的感受就是大连的诉讼监督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点。

  一组数字印证了这一点:从2007年到2009年,大连市检察院连续3年没有立案监督案件,3年纠正漏捕仅2人,纠正漏诉仅26人;3年提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仅15件,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3年一共21件,仅改判11件。全地区反贪、反渎部门3年立案查处司法人员犯罪分别为12人,即使是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的民行检察工作,全地区3年提出抗诉213件,法院审结172件,改判的仅有77件,改判率仅达45%。

  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伟说,妨碍诉讼监督工作开展的难点有三:一是对自身诉讼监督的职能定位不清。二是诉讼监督工作缺乏配合和支持。三是诉讼监督工作无制度、措施的保证。“这三个难点是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障碍,这些障碍包括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外部环境因素的问题,也包括机制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下决心在"诉讼监督年"活动中予以一一破解。为使"诉讼监督年"活动迅速开展起来,我们三管齐下,重拳出击,打开了诉讼监督的新局面。”

  大连市检察院首先在全院千余名检察干警中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学习和动员,全院上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站在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了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着力加强对诉讼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错误判决、裁定得到改正,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得到查处,执法公信力得到提高的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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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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