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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制定房产调控措施 经适房准入标准放宽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0年07月28日08:20

  上海房产调控将落实好中央政策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调节需求措施

  经适房准入标准放宽,人均收入可至2900元,财产限额到9万元;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在目前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放宽到1100元

  在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第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第二是结合大城市的实际,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调节需求的政策措施。

  韩正还就代表们关心的住房问题介绍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住房既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也是事关上海未来发展的问题。当前市民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中,住房位列第一。上海将继续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多渠道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住房问题。

  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下半年,将按照九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的要求,落实好“四位一体”政策措施——

  第一,再次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收入标准在目前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放宽到1100元。力争全年新增廉租受益家庭2.1万户。

  第二,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范围。在总结闵行、徐汇两区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放宽准入标准,同时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有条件的郊区逐步推开。准入标准中,将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在试点标准上从2300元放宽到2900元;将人均财产限额试点标准上从7万元人民币放宽到9万元人民币。

  第三,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向全社会征求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研究建立起一套科学、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第四,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

  住房保障体系中最能让群众直接得益的举措就是旧区改造,要确保今年年内完成5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

  与此同时,必须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供给,今年要咬定一个目标,就是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全市住房新开工量的60%,达到1200万平方米。要坚持规划先行,在原先8个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基础上,今年年初又新选址23个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规划面积达到105平方公里,同时,对条件相对成熟的13个基地抓紧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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