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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某小区经适房多三室两厅 官方称没问题

来源:南海网
2010年07月28日10:47
锦绣新城8栋一单元201房大摆酒席放爆竹
锦绣新城8栋一单元201房大摆酒席放爆竹

  经适房沦为澄迈部分干部豪宅?

  连日来,澄迈县一些居民多次致电商报反映称,位于澄迈县城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锦绣新城里面竟然住进了数名收入不菲的科级干部,其中有乡镇主要领导,还有县里的某些局领导。记者昨日赶赴澄迈调查发现,确有当地领导干部入住该小区。此外,根据国务院制订的标准,廉租房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适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锦绣新城里的房子多为三室两厅、100余平方米的大户型房子。对此,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林中校表示:“我们是按照省住建厅和县委的要求来办的,没有问题。”有关人士则认为,此举已涉嫌违规。

  读者报料 多名党政干部入住经适房小区

  据居民们反映,有数名领导干部在经济适用房小区——锦绣新城内买了房,有一些已经装修入住。他们分别是:澄迈县瑞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某;永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某;文儒镇党委书记蔡某;县物价局副局长徐某;县物价局价格股长吴某。

  此外,澄迈县白莲中学工会主席唐某、美亭学校总务主任曾某、瑞溪中学工会副主席曾某、澄迈县金江镇三好小学副校长王某等领导干部也在锦绣新城买了房。

  当地居民认为,县里的正科级官员的月工资接近2000元,一年光工资收入就超过了2万元,这还不包含阳光补贴和车改补贴。这些收入不菲的领导干部成功申购经适房的消息一传开,当地居民的质疑之声就不绝于耳。

  据了解,澄迈县的车改补助标准是按照“职务+级别”的办法来核定的,按月发放。其中,按“职务”的补贴标准为:每月一级局(含镇)正职补贴1600元、副职1000元;二级局正职1000元、副职500元。按“级别”的补贴标准为,正科级600元、副科级500元;股长350元、科员和办事员250元。

  而澄迈县的阳光补贴标准为:正科级干部每月1500元左右,副科级干部1300元左右。

  记者调查 镇长申购上百平米大户型经适房

  为深入了解,商报记者27日来到澄迈采访。

  据锦绣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作为经济适用房小区,锦绣新城于2008年6月份开工建设,2009年10月竣工并通过了验收,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总投资7000余万元,占地50亩,共有424套住房。

  记者在小区里发现,第8栋一单元201房正在摆酒席,庆祝“入宅”。房主人还请来了几名穿着饭店制服的年轻女性当服务员。记者经询问,现场的女服务员、前来庆贺的多位人士均称“不知道房主人是谁”。

  尽管有知情人士透露,第8栋一单元201房的主人就是澄迈县永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某,但是就连刚从这间201房走出来的澄迈县瑞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某也表示不知道房主人是谁。

  王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住在锦绣新城小区第12栋楼601房。他们家房子的面积为109平方米,三房两厅,2008年申购时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650元,购买价共计18万多元,30%的首付几乎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他的妻子许某一直没有工作,大女儿又在读初中,虽然他月收入5000多元(包括阳光补贴和车改补助),但参加工作多年来一直没有属于自家的住房,都在县城租房居住,从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补贴和优惠,2008年8月,他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才购买了锦绣新城小区的一套房子。

  在调查中,记者在澄迈县有关部门见到了当地领导干部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由王某2008年8月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的第一页显示,王某当年平均月工资为1937元,但其家庭年度收入所填写的数额却是7000多元。

  锦绣新城小区第8栋楼二单元103房的住户是澄迈县白莲中学工会主席唐某。唐某于2008年9月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中显示,唐某妻子朱某工作单位为澄迈县大丰中学,月工资为530元,目前已退休;唐某的月工资为2410元,家庭年收入为11730元。而附在申购表后面的由白莲中学2008年9月22日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上,唐某的年收入为28920元。这与申购表第一页上填写的家庭年度收入为11730元差别较大。

  部门回应 “按要求来办,没有问题”

  27日上午,记者来到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采访。该局综合办公室主任曾德义表示,此事只有局长林中校才清楚,他只能按局长要求给记者提供两份文件,一份是海南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解决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另外一份是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问题的实施方案》。

  接到文件后,记者当场电话联系了林中校。林中校说:“我现在还在外面。我们是按照省住建厅和县委的要求来办的,没有问题。你们不要老是来问这些事。”说完就挂断了电话。27日15时许和18时许,记者多次拨打林中校的电话,均处“暂时无人接听”状态。

  据了解,省住建厅2008年(时称省建设厅)发文,要求各市县政府解决好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并做出指导意见。“市县人民政府要对乡镇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建设职工住宅和改造计划,力争在五年内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要……”

  然而,澄迈县的一些领导干部到底算不算乡镇职工?到底是不是真的“居无定所”呢?此外,锦绣新城的房子大多数是三室两厅、100余平方米的大户型房子。以当年的出售价1650元/平方米计划,一套房子买下来也得近20万元,又有多少中低收入家庭能购买得起呢?

  采访中,当地居民也对此议论纷纷。他们说:“政府建经济适用房是好事,但是该不该建那么大?”有居民还说:“这些领导干部到底是为困难职工谋福利,还是打着此旗号给自己建大房?”

  商报记者 郭尚/文 李雪冬/图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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