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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德小区经适房开售 每平米低于4000元(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7月01日04:07

  从7月1日到10日接受登记 不超过70平方米部分售价将不会超过4000元/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王亮 通讯员 广房宣)昨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广州于7月1日起推出白云区同德小区泽德花苑二期580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以下简称《准购证明》)的申购家庭预售,其中234套房屋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

  从7月1日至10日,泽德花苑现场接受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购家庭购房意向登记。本次推出的经适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部分售价标准预计将不会超过4000元/平方米。

  234套房定向销售

  据了解,本次预售的泽德花苑二期F1-F3组团于2008年开工建设,目前主体结构已封顶。项目由8栋14层建筑组成,地下1层,地上14层,其中2~14层为住宅。本次推出580套房屋。第一部分234套房屋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按照《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并在7月10日前(即购房意向登记结束之日前)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如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不足房源数量(234套)的1.5倍时,则根据符合条件登记户数1∶0.67的比例调整定向供应房源数量,调整出来的剩余房源(234 - 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1.5)纳入第二部分销售(见右表)。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取得《准购证明》且正在轮候购房的申购家庭有11831户,其中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有2136户。

  新型保障房设计更经济性

  本次推出预售的泽德花苑二期经适房样板房,自7月1日起开放供市民参观。记者在泽德花苑二期示范单位内看到,本次推出的经适房多为69平方米的两房单位,能够兼顾了经适房最大的经济性与人性化考虑。

  据住房保障办透露,今后广州市的保障房房源中将逐步提高三房套间的比例,以满足低收入家庭成员不断增加需要的住房需要。

  70m2内不超4000元/m2

  据市住房保障办方面透露,泽德花苑二期F1-F3项目基准价格尚未最终圈定,市住房保障办在评分排序前房源点现场公布房屋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以市物价局批复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最高销售价格不超过物价部门批复价格的浮动上限,预计本次推出的经适房不超过70平方米的售价标准预计将不会超过4000元/平方米。

  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计算。

  泽德花苑二期F1-F3为预售项目,计划在2011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按照今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计划,市住房保障办将在下半年陆续推出芳村花园二期、安厦花园、聚德花苑、教师小区零星存量房源等40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销售。其中,位于白云区龙归项目,占地达30多万平方米,能够提供100多万平方米的保障房源。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且正在轮候购房的申购家庭有2136户。考虑2008年获得《准购证明》的申购家庭将于明年陆续到期,市住房保障办将在今年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划拨部分房源定向提供给2008年获得《准购证明》的家庭。同时,这些家庭可以优先参加下半年龙归地区经适房等房源申购。

  今年第一批经适房销售流程

  (一)登记购房意向

  (7月1日~7月10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房源点现场公布具体房源情况,并设立现场销售地点。7月1日~7月10日上午8:30~下午5:00现场接受意向登记。

  (二)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及异议复核(7月11日~7月14日)

  市住房保障办按规定对登记购买上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申购家庭如因家庭情况变化,经复核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需要调整评分的,市住房保障办将书面告知申购家庭。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

  (三)公布购房资格复核情况

  (7月15日上午)


  (四)评分排序(7月15日下午)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

  (7月16日~7月19日


  购房资格复核结束后,对房源点登记意向中符合购房资格,且获得《准购证明》的申请人家庭根据评分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顺序。

  市住房保障办将于2010年7月16日~19日在房源点现场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s://www.laho.gov.cn/)公布房屋的选房顺序,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以下称《配售通知》)。购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7月16日~19日内到房源现场销售点领取《配售通知》。有效登记的申请家庭数量超过房源点房源数量时,按房源数量的1.5倍发放《配售通知》,排序超出房源数量并获得《配售通知》的家庭为购房后备家庭。

  (五)房屋认购

  (7月20日~7月23日)

  获得《配售通知》的申购家庭凭有关材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到指定的房源现场销售点认购房屋。认购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售通知》原件;

  3.《准购证明》原件。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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