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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发商长沙“被囤地” 天降12亿开发分摊费‎

来源:时代周报
2010年07月29日12:10

  强征收费方案出台始末

  至少从表面上看,政府向开发商收取“开发分摊费”,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

  长沙市南湖片区是该市黄金地段,寸土寸金,所处地理位置极为优越。片区位于湘江湖畔,橘子洲头上矗立的毛泽东青年时代雕像与其相隔不过百米,站于此地还可远眺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区。在长沙市五大片区中,它是唯一紧邻五一商圈的片区。片区内还有杜甫江阁、文津渡口、四羊方尊广场等旅游休闲景点。

  但令人遗憾的是,如此一块风水宝地,却是长沙市沿江最大的棚户区,中间还有火葬场、军用机场以及一大片停产、半停产的国有企业。

  2007年4月19日,一场名为“南湖新城”的造城运动拉开序幕。政府提出打造湘江“维多利亚湾”的口号,南湖片区公司正是在此背景下成立,负责片区开发投融资工作,独立承担南湖片区建设开发和土地一级整理。

  湖南唐朝置业、长沙嘉和瑞祥置业,还有保利这样的房地产大佬等16家房地产企业纷纷参与到这场轰轰烈烈的开发运动中来。

  同时,南湖片区公司也按规划对片区进行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16家房地产企业也陆续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正准备开工建设。

  正当一切有条不紊按部就班进行时,这份突如其来的“纪要”宛如一瓢冷水,泼向众多开发商。

  据知情人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早在2008年长沙市政府就有了收取分摊费的构想,记者在天心区政府的内部刊物《天心政情》2008年第一期上也找到了这个构想的“注脚”。

  这期刊物中一篇名为《如何更好更快地推进南湖片区的开发建设》的文章称,“南湖片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全部分摊到片区可开发的土地内,据测算,每亩土地的分摊费用在150万元左右……待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文章作者吴颖时任南湖片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彼时,在南湖片区公司的计划中,每亩土地的分摊费用尚且只有150万元。

  南湖片区公司将此情况向长沙市财政局反映,财政局邀请湖南楚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基础设施成本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约436998万元,其中拆迁253691万元、工程138839万元、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44468万元。南湖片区内的已开发项目预计应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为83201万元,可是与近44亿元的巨额成本相比,尚有353796万元的资金缺口。

  如何填补这35亿元的资金缺口?长沙市财政局以此为据,起草了《关于南湖片区开发分摊费有关情况的汇报》文件。这份文件就是2009年8月3日市长办公会议的汇报材料。

  在文件中,财政局提出3种方案:按照南湖剩余用地3127.8亩测算,每亩需缴113.14万元;按南湖剩余用地中净用地1801亩进行分摊,每亩需缴196.4万元;按照南湖规划开发总建筑面积399.98万平方米来分摊。

  最后,2009年8月27日第45号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采用财政局提供的第二种方案:即向剩余用地中的净用地1801亩土地分摊剩余的资金缺额,每亩需缴近200万元的开发分摊费。由此,上述16家房地产企业成为第一批被收取该费用的开发商,所属667亩需补缴12亿元。

  7月21日,市财政局一位中层向时代周报坦承:“财政局是执行政府意图的部门,肯定是市政府先同意南湖公司的方案后,财政局才在如何收缴上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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