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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受贿帮毒贩假立功:65万,保你大哥不死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0年07月30日08:15

  警察是他的手下,而犯罪嫌疑人是他安排的,当二者搏斗时,他正在办公室里操纵一切。勾结“线人”, 公安副局长处心积虑导演了一场警匪追逐战。目的只为给一个判死毒贩“假立功”。原因是他收受了近10万元的贿赂。

  欺上瞒下、内外勾结、做假材料、“买通关系”、“捞人”……昨日,原德宏州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木晓梁、原德宏州公证处主任石春富同堂受审,被控徇私枉法罪以及行贿、受贿罪。

  狂言:65万,保你大哥不死

  2008年4月11日夜,德宏芒市。“请您救救我老公和我大哥!”一个女子急匆匆找到石春富。这名女子名叫周海梅,一天前,她的老公刘吉文和大哥周海鸿被梁河县公安“抓”了,原因是涉嫌运输毒品。在她看来,石春富“神通广大”,任德宏州公证处主任,还在德宏新元律师事务所兼职法律工作,是在职研究生。

  石春富听了案情后决定,先代理刘吉文的案子,把他“保出来”再说。次日,他从芒市到了梁河,找到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木晓梁。这位副局长分管梁河县禁毒大队、禁毒办以及3个派出所,还是梁河县政协常委,和石春富是“老交情”了。“这个事情不好办啊,起码得六七十万。”木晓梁说。

  得了“指令”的石春富回到芒市,跟周海梅说:“凑够65万,保你大哥不死”。当然,这包括让刘吉文获得取保候审的钱。

  两天后,石春富带着周海梅及其二哥周海清(音)来到梁河,在木晓梁的帮助下,他们到看守所见到了刘吉文和周海鸿。觉得“靠谱”的周家兄妹,把45万元交到石春富手上。“只凑到这么多,希望帮帮忙!”

  5天后,石春富交了10万元保证金到梁河县公安局,刘吉文被取保候审。随后,石将5万现金用黑塑料袋装了送到木晓梁家。“先各打50大板(每人分5万),事成之后还有更多。”石说。

  威胁:大哥死了,你也不好过

  2008年5月,石春富对周家人说,45万是“保命钱”,如果能筹到更多的钱,可以帮周海鸿弄成“15年有期徒刑”。于是,2008年5月30日至2009年9月18日期间,在石春富的索要下,周家人先后又拿了87.5万给石春富,委托石春富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周海梅万万没想到,那么多钱竟然“打水漂”了。2008年12月31日 ,德宏州中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周海鸿死刑。他们找到石春富,让他“退钱”!

  “一审确实不好办,二审一定能办好!”石春富一面这样安抚愤怒的周家人,一面打电话给木晓梁商量对策。随后,石春富安排周家人伪造一个叫“李明”的人的身份证,谎称他和周海鸿是同案犯。

  2009年1月22日,木晓梁、石春富共同起草了虚假的《建议对周海鸿减轻处罚的意见》,意见表明,周海鸿认罪态度好、检举同案犯,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法院从轻处罚。该意见未经局党委领导讨论,盖上了梁河县公安局的公章,提交给了省高院。

  半年后,周海鸿案二审开庭,为使周海鸿减轻处罚,木晓梁再次应石春富的要求,让承办民警向省高院提交了虚假的《情况说明》,以图为周海鸿减轻处罚。

  没想到,在审理中,出现了两份相反的同是梁河县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另一份载:民警未拨通“李明”的手机,也未对此案进行延伸侦查。石春富找人打听的结果是:很可能判死刑。

  “要是我大哥死了你也不好过!”石春富明白周海梅这句话的含义。慌忙找到木晓梁。“有些事不能强求,弄不好把我们都拖下水了!”木说。但石说:“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

  2009年7月29日,8月10日,省高院两次审委会均有意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为今之计,只有套功了!”石春富说。所谓套功,就是让周海鸿“假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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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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