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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缉门”:公权力干涉采访权权岂能大过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30日09:02
  中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6分报道,“《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事件”昨天在峰回路转后出现新进展。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昨天中午,发布了对仇子明通缉令的撤销令,宣布此前由丽水市遂昌县发布的通缉令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其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这距离通缉令进入全国公安内部信息系统已经过去了5天。

  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不让提问不接受采访

  昨天下午,遂昌县公安局为此专门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在会场上,公安局方面只是匆匆将发布撤销令的新闻稿公之于众,没有设置记者提问环节,相关负责人也没有接受任何采访,遂昌台记者雷蕾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记者:发布会上,遂昌县公安局已决定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表示会对仇子明赔礼道歉。现在,丽水市公安局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查明情况后将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凯恩集团控告等问题,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发布会结束后,中国之声记者试图联系丽水市公安局,就通告中没有提及的通缉令签发过程和撤销过程,以及如何认定通缉令不合法等问题进行采访,但被当地公安局以现在不方便透露为理由拒绝。

  “通缉令”的起因是由于记者仇子明发表了有关凯恩股份内幕的系列报道,而凯恩股份是遂昌县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尽管“撤销令”最终姗姗而来,但事情似乎远没有结束,由此引发的波澜可能才刚刚开始。

  昨晚,中国之声记者联系了多位事件的相关当事人,对于这份“撤销令”的到来,他们显然始料未及。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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