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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童泳池溺亡续 物管公司否认赔偿家属45万

2009年08月19日01:2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男童嘉和苑泳池溺亡”追踪 “愿赔45万元?没这回事!”

  嘉和苑物管否认有关报道,希望能与家属“坐下来好好谈”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冬)今年7月18日,9岁男孩勇仔在嘉和苑泳池溺水昏迷,送院治疗9天后死亡。

家属与嘉和苑物管协商多次仍未达成赔偿协议。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物管方面表示“愿赔45万元”,对此嘉和苑物管负责人叶先生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赔偿的责任必须由双方负担,如果对方再不愿意坐下来谈,我们只好走法律途径!”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9岁男童勇仔溺水不治后,嘉和苑泳池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将愿意向勇仔家属赔偿45万元。为此,时报记者拨通了勇仔家属代表“澄叔”的电话求证此事。然而澄叔告诉记者,他也只是从电视上看到了这个消息,但物管公司并没有向他们透露过类似的信息,而是提出来要按责任分担。澄叔还说,就算物管公司愿赔45万元,他们也并不一定接受。而此前勇仔的家属也数次向记者提到了希望得到“精神补偿费”的字眼。

  随后,记者拨通了嘉和苑物管公司总经理助理叶先生的电话。叶先生有些气愤地说,“有些媒体纯粹是断章取义,只把我前面说的按照广州市赔偿标准计算出45万元这句话说出来,却把之后我说的要按责任来分担赔偿的话去掉了,真想不到!”

  叶先生还称,目前他们希望勇仔家属提出他们的条件,大家好好来谈。不过如果坚持要物管公司全赔的话,那么“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前日记者在嘉和苑采访时,嘉和苑不少业主纷纷向记者表示,虽然对于勇仔的不幸感到同情,但对勇仔家属到嘉和苑门口“闹事”的做法感到不满。对此,勇仔家属也表示十分抱歉,但称此举只是“按照乡下习俗来拜祭勇仔”。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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