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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工商局巧破“开瓶费”潜规则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02日07:43
  行政指导在工商(5)

  本报记者姚芃

  关于饭店能否“限制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的争论,几乎让人两耳生茧。现在义乌人的耳根子基本清静了。目前,中高档餐饮企业基本取消了自带酒水限制。这样的变化,还得从一年前工商局的一次行政指导说起。

  去年3月初,根据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的统一部署,义乌市工商局和义乌市消保委,组成由消费者、志愿者代表、本地媒体记者和消保委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的评议小组。随机抽取15家中高档餐饮企业作为本次的评议对象。通过暗拍方式全程记录评价过程,评议经过和评议结果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消费体验发现,酒水价格偏高。餐饮企业的酒类销售价格比超市的零售价格平均高出58%,最高超120%;谢绝自带酒水和设置“开瓶费”问题普遍存在;部分餐饮企业销售假冒酒水。

  当地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了消费体验全过程。

  随后,义乌市工商局邀请全市21家中高档餐饮企业负责人和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代表座谈。工商局把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收取“开瓶费”问题作为探讨性而非强制性问题提供给大家讨论。通过集体约谈,指导餐饮行业规范自律。

  去年9月初,义乌市工商局对25家中高档餐饮企业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餐饮服务行业发生了可喜的转变。回访的25家中高档餐饮企业已全部取消自带酒水限制。大部分餐饮企业不同程度地下调了酒水销售价格。涉及餐饮服务质量的投诉大幅下降。大部分餐饮企业通过签订严格的质量保证合同、严格采购环节管理、高档酒水加贴供应商特征标识等方式加强了酒水采购的管理。

  “限制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的支持者常常提到的一个观点是:“餐饮服务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义乌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王春江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并非如此。王春江指出,餐饮业的边际成本很高,而且顾客的流动性不大。这些条件加上酒水供应商的背后推手作用,餐饮企业比较容易形成默许的价格合谋。

  本次消费体验活动采集的价格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这种默许合谋的存在———酒水平均价格水平普遍偏高且幅度相当、高档酒店和中档酒店的酒水价格差异不大。默许合谋的存在导致了完全竞争的丧失。

  工商局组织的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媒体全面客观的报道,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劣势,使消费者的客观认知、理性评判和权利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回归。而消费理性意识的提高对餐饮企业形成一种倒逼力量。

  同时,通过集体约谈将问题交由互为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共同来讨论,引发经营者对行业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思考,形成一种相互之间的博弈,从而打破了默许的价格合谋。

  记者手记

  “限制自带酒水”和“开瓶费”是一个由来已久、争论不休的问题。有旗帜鲜明的反对者,有毫不妥协的支持者,有呼吁立法禁止的,也有立规鼓励的,且隔不多久,争论就有一些大动静。可争来争去,反对之声从未停止,却拿行业潜规奈何不得。

  义乌工商部门突破了常规的监管方式,通过行政指导手段,激发市场自身的修复能力,让市场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这种全新的监管思路,体现了他们的职责担当和行政智慧。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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