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他们中有环卫工人,有农民工。人们在追问,在高温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谁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生命安全?
高温下工作
3天8名劳动者中暑身亡
7月30日,济南市闷热,最高气温达到了36摄氏度。这天上午,一位至今还不知姓名的工友被发现倒在路边,随即被送往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2日,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邵明举告诉记者,“无名氏”的死亡只是其中一例。在随后的时间里,医院又收治了多名中暑的劳动者,其中5人死亡。倒下的不仅有农民工,还有城市环卫工人。7月31日上午,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人闫师傅中暑晕倒,被送往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
3天时间,济南8名劳动者中暑身亡。
病历上所在单位都是“无”
出事后给家属赔偿私了
他们是谁?记者多方打探,仍然没有找到答案。在他们的病历上,“所在单位”一栏均写着“无”,最多只是在职业一栏中写上了“工人”或是“农民工”字样。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多位当时曾陪同病人前来医院就诊的工友或是亲属,但均遭到拒绝。8月2日上午,山东某电视台记者曾和一位死亡农民工家属取得联系,对方承诺接受采访。但到中午,家属说已经和用人单位达成了十几万的赔偿协议,希望记者不要再去采访。
记者联系山东省和济南市有关部门,没有得到确切答案。济南有市民质疑:“至今没有一个政府管理部门站出来说这事。难道这些人命就私下赔偿了事?”
高温保护成纸上谈兵
政府部门缺乏惩戒手段
悲剧已经发生。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
济南市城管局社会动员处负责人说,“各区局人、财、物都由区政府支配。市局如果发现问题,只能通报批评,缺乏进一步的惩戒手段。”
全国性高温劳动保护法规只有一部
问世半个世纪还在暂行
济南市人大代表、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一直关注“高温下的劳动保护”。他说,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还是早在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目前法律缺位确是实情,加快立法刻不容缓。但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缺法律”不应成为漠视生命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