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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访法官妻与哈佛清洁工际遇的差距(图)

来源:山西都市报-三晋都市报
2010年08月04日09:11

  中国上访法官的妻子与哈佛大学的清洁工的不同遭遇,让我们看到了两种不同环境下劳动者维权的差距所在。透过这些差距,也让我们看到了努力的方向。

  妻子胡敏在湖北孝感中院当内勤工人,法院以清退“临时人员”为名停了她的工作。为帮助妻子维权,孝感中院法官冯缤多次穿法袍上访,最近被免去助理审判员职务。冯缤表示将继续上访,“这事只要一天不解决,就会一天不停歇”。(据8月2日《北京青年报》)

  被免职的冯缤已无权再穿法袍,他的继续上访,仍将是引人注目的新闻事件,但也就是引人注目而已,媒体的报道,舆论的支持,似乎并不能为他讨回公道的努力增加“砝码”。这里,不妨回到这起“法官上访”事件的原点,看看引起冯缤上访的缘由——冯缤妻子胡敏劳务纠纷问题的来龙去脉。

  事情的原委并不复杂:胡敏在孝感中院做内勤工人已有10年,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院却依照湖北省和孝感市的两个文件,要求胡敏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胡敏不从,孝感中院就停止其工作,由此引发冯缤上访。事情虽然越闹越大,然而不但胡敏的工作问题没有解决,反而连冯缤的法官身份也被拿掉了。 

  胡敏的遭遇,不由得让人联想到美国哈佛大学一名清洁工的故事。据刘瑜在《怎样保护弱势群体》一文中介绍:2006年6月,哈佛大学一个叫桑特利·保尔的清洁工在工作时间晕倒。保尔之前一段时间已经有晕厥的病史,他向哈佛出具了自己的病历,哈佛设施管理处仍以“上班睡觉”的名义解雇了他。保尔是一个连英语都不会说的海地移民,一个标准的“弱势者”,他找到了自己的“组织”——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SEIU)地方分部。SEIU立即向哈佛大学发出抗议,并组织工会成员、哈佛大学师生举行游行示威。迫于压力,哈佛大学所在的坎布里奇市议会全票通过决议,支持保尔的权利主张,呼吁哈佛大学重新雇佣保尔。哈佛大学被迫与SEIU以及保尔本人展开谈判,结果保尔10月之后恢复上班,过去4个月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由哈佛补偿。 

  一个无权无势的海地清洁工,为何敢与财大气粗的哈佛大学展开较量并取得完胜?刘瑜总结说,主要是因为有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独立工会的帮助;二是哈佛大学内部的“学生劳工组织”对外部工会的接应;三是公民的集会自由(SEIU组织的几次游行示威,对于吸引公众关注、给哈佛施压起到了很大作用);四是地方公权机关(政府、议会等)对劳工呼吁的灵敏反应。

  美国哈佛大学的清洁工保尔维权成功,中国湖北孝感中院内勤工人胡敏维权惨遭失败,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难发现,保尔赖以成功的四个条件,在胡敏那里实际上并不存在,至少并不完整而充分地存在。所以我们看到,虽然胡敏和她当法官的丈夫几乎是豁出了老命来维权,但除了新闻媒体给予了一些关注外,工会、劳工组织以及有关公权机构全都视而不见,默不做声。 

  顺着刘瑜的总结,我们还可以发现,保尔和胡敏分别面临的维权环境存在着另一些重大区别。比如,哈佛大学及其所在的地方政府,不会因为自己输给了一个清洁工而感到难堪,所以他们要纠正自己的错误,在心理上、面子上不存在什么障碍。而在中国,要让一个公权机关向一个普通人认错、道歉,简直比杀了他们还要难一百倍。一些领导干部坚持认为,公权机关就得有公权机关的样子,不能轻易向普通人低头、示弱,否则就会被人瞧不起,会在老百姓面前“丢脸”、“跌份儿”。所以,他们经常选择死扛到底,绝不言输,普通人最终挺不住也耗不起,只能被迫放弃维权。 

  又比如,在SEIU、哈佛大学“学生劳工组织”等组织的发动和帮助下,保尔的维权行动搞得惊天动地沸沸扬扬,但当地政府并没有将其认定为危险的“群体性事件”,也不担心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可以理性应对,依法办理。而在中国,还没等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有关方面早就惊恐不安如临大敌,必须动用专门人员进行强制“维稳”了,哪里还能让势单力薄的胡敏、冯缤们得逞呢?

  中国上访法官的妻子与哈佛大学的清洁工的不同遭遇,让我们看到了两种不同环境下劳动者维权的差距所在。透过这些差距,也让我们看到了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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