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西安撞死学生案今日开庭 是否为故意杀人成焦点

来源:华商网
2010年08月05日07:44

   市中院提起公诉。由于双方对定罪内容未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判决,宣布将择日再判。

   华商网快讯:8月4日,王双娃肇事逃逸案在西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安市检察院对王双娃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向

   2009年2月10日,王双娃驾驶一辆大货车从泾阳县拉运水泥往户县送货,凌晨6时许,他驾车沿108国道从北向南行至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时,撞上了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事发后,王双娃驾车逃离现场,把撞倒的两名学生连同三辆自行车一起卷挂车下,在高速行驶178米后,被拖挂的学生被甩至路边,事故造成被撞学生4死1伤。赶到水泥厂送完货后,王双娃将车开到旬邑县城南的一家加油站内停放,并将前后车牌卸掉放进驾驶室内。随后,他独自一人乘车逃至新疆乌鲁木齐,在乌鲁木齐停留了约5个小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投案自首。

  公诉人认为王双娃犯有故意杀人罪、肇事逃逸罪,王双娃的儿子犯有帮助销毁证据罪和窝藏罪,王双娃的妻子犯有窝藏罪。辩护律师认为王双娃的行为仅是肇事逃逸,并未构成故意杀人,其儿子和妻子也仅为窝藏,并未帮助其销毁证据。双方就此进行了激烈的庭辩。庭审持续了一天,中午休庭一次。最后法庭宣布此案择日再判。

  事件回放

  2月10日清晨6时5分,108国道西安市长安区斗门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造成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西安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2月15日,肇事司机王双娃在泾阳县向公安机关自首。

  2009年2月10日

  ·当日6时5分,108国道长安管庄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致5名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108国道封闭5小时,肇事司机逃逸。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和长安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事故相关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公安部批示速查,西安市市长陈宝根指示全力救治伤者,警方重金征集线索。

  ·当天下午18时,西安市长安区交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肇事逃逸车辆可能是一辆东风系列的黄色大货车。长安区斗门镇张王渠村的协和搪瓷厂附近是事故第一现场。大货车肇事后沿着韦斗路向细柳镇义井方向逃逸。

  2009年2月11日

  ·西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悬赏1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西安市公安系统,安排民警对辖区所有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长安警方对辖区内重点布控,对辖区内逐村逐户排查。

  ·当日中午,斗门初中学生放学后,5名教师在路口指挥交通,等到南北两方向没有车辆,才让学生们迅速通过马路。

  ·车祸中重伤的学生张田刚脱离危险,预计观察两周后可转入普通病房。

  2009年2月12日

  ·陕西省长袁纯清就斗门肇事逃逸案作出指示,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寻找肇事者。陕西省公安厅向全省民警发出动员令,各市成立专案组。

  ·中午刚过,一辆救护车驶进了长安区斗门张旺渠村。一个由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师建国带领的8人心理医生小分队来到了贾小梅、王方圆、贾航莉的家,针对家属目前的心理情况进行心理治疗。

  ·四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各获1万元预赔款,四位母亲希望肇事逃逸者自首。

  ·截至当晚21时,“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情况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2009年2月13日

  ·警方要求每所学校都有交警队负责。

  2009年2月15日

  ·长安区斗门镇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疑犯于当日下午向泾阳县公安局自首。据当班民警刘警官介绍,嫌疑人王双娃,男,41岁,泾阳县人。目前关押在泾阳县公安局,等待进一步调查。预计当日晚上嫌疑人将被移送到西安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news3)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