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容留卖淫人员,青岛绍兴路6号一处足疗店曾被警方查处,店老板更换注册名称后,还是以原先的门头“馨萍缘”继续营业,并继续容留卖淫人员。前天(8月2日)下午,八大湖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对该足疗店的举报后,在该店再次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我是交了学费没钱了,为挣生活费才到这家店里来做的。”涉嫌卖淫的女青年韩某今年21岁,昨天上午,她面对民警审讯泪流满面地交代。
蹲点捣毁淫窝 前天下午,八大湖派出所民警接市民举报,称绍兴路6号的馨萍缘足疗店有卖淫嫖娼行为。下午4时20分,4名便衣民警来到该店附近守候,发现一名老年男子从正门进入该店后大约20分钟,又从后门走出。“放着正门不走,从后门出,我们判断肯定有问题。”民警上前将这名姓刘的男子控制住,刘某立刻交代自己在店内与一名女店员有性交易。
就在民警讯问情况时,守候民警发现又有男子进入这家足疗店,在确定该店存在卖淫嫖娼情况后,民警进入该店将店主石某和涉嫌卖淫嫖娼的女青年韩某、男青年张某抓获,并在现场缴获大量安全套等物品。
自称交学费后没钱了 经审讯,涉嫌卖淫的韩某今年21岁,是滨州人。昨天上午,民警审讯时,韩某看到有记者拍照,立刻哭了起来。据她自己交代,她去年11月在本市一家培训学校通过考试后被录取,但在交完学费后,由于家里条件很困难,没了生活费,因为以前学过足疗,就在前天应聘到绍兴路上这家足疗店打工,结果来了之后成了“技师”,准备靠卖淫挣钱花。
“下午接了两个客人,他们都点我做足疗,我带他们进单间后,分别和他们发生性关系。”据韩某交代,做这两个 “大活”自己一共收了200元钱,给了店里60元,自己得了140元。
换个“马甲”又开业 “这家足疗店,以前就因容留卖淫人员被查过。”民警说,这家足疗店上次被查处后,又到工商部门以“馨秀缘”为名重新注册开张,但门头依然保留原有名称未变。“每次100元,店里和小姐三七开。”石某说。
“以往这种卖淫嫖娼行为往往发生在晚上,现在时间已经提前到下午。”民警介绍,他们将继续加大扫黄力度。(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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